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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图书馆、博物馆、档案馆、自然资源信息中心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贺州市图书馆、博物馆、档案馆、自然资源信息中心PPP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在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窗口(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四楼,联系电话:0774-5268001)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并于2020年 12月 17日9 点 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ZZC2020-G3-000570-BJZZ
2、项目名称:贺州市图书馆、博物馆、档案馆、自然资源信息中心PPP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53012.07万元
5、最高限价:53012.07万元
6、采购需求:拟采购本项目社会资本。
6.1、建设地点:贺州市城东太白湖片区(太白路与南苑路交叉西南角)
6.2、建设内容与规模:
贺州市图书馆、博物馆、档案馆、自然资源信息中心PPP项目总投资为53012.07万元,规划总用地面积24004.01 ㎡(合约36 亩),项目拟建总建筑面积67190.13㎡,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2449.46 ㎡,包括:图书馆建筑面积12499.37㎡,博物馆建筑面积12998.26 ㎡,档案馆建筑面积11327.46 ㎡,自然资源信息中心建筑面积15599.68 ㎡;地下室附加疏散口建筑面积24.69 ㎡,地下室建筑面积14740.67 ㎡。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建筑土建工程、装饰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电气工程、暖通工程、智能化和安防工程、电梯购置工程及室外场地平整工程、道路地坪工程(含广场及铺装)、绿化工程、室外电气工程、室外给排水工程、室外智能化及安防工程、夜景照明工程、海绵城市工程等相关配套设施工程。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详见表1-1,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详见表1-2:
表1-1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表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一)
主体工程

67190.13
1
自然资源信息中心

15599.68
9F
2
博物馆

12998.26
4F
3
图书馆

12499.37
7F
4
档案馆

11327.46
6F
5
地下建筑工程

14740.67
(二)
室外配套工程

67190.13
1
道路地坪工程(含广场及铺装)

4320.72
2
绿化工程

7225.21
3
室外电气工程

14887.16
4
室外给排水工程

14887.16
5
场地平整

84014.04
6
生态停车工程

2959.00
7
室外智能化及安防工程

14887.16
8
夜景照明工程

1.00
9
海绵城市工程

1.00

表1-2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
序号
项目
面积
单位
备注
1
总用地面积
24004.01

约36.01亩
2
净用地面积
24004.01

3
总建筑面积
67190.13

4
其中
地上总建筑面积
14740.67

地下总建筑面积
52449.46

计容建筑面积
52449.46

其中
明细
层数
占地面积
建筑总面积

自然资源信息中心建筑
9
1918.80
15599.68

9F
面积
博物馆建筑面积
4
3335.76
12998.26

4F
图书馆建筑面积
7
1918.80
12499.37

7F
档案馆建筑面积
6
1918.80
11327.46

6F
地下室附加疏散口
1
24.69
24.69
不计容面积
14740.67

其中
地下不计容建筑面积
14740.67

5
总绿地面积/地面绿地面积/生态停车场绿地面积
7225.72

6
建筑总占地面积
9116.85

7
建筑密度
37.98
%
8
容积率
2.19

9
绿地率
30.1

机动车车位数
320

10
地上机动车停车位
37

其中
地下机动车停车位
283

11
非机动车停车位
1130

其中
地面停车位
1130


6.3、项目出资:本项目可研估算动态总投资为53012.07万元,包括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它费用、预备费等。项目资本金为10602.41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20%,政府出资1060.24万元,占资本金比例为10%;社会资本权益出资9542.17万元,占资本金比例为90%,剩余42409.66万元(含建设期利息4105.38万元)由项目公司自行筹集。
6.4、采购需求:本项目采购范围为贺州市图书馆、博物馆、档案馆、自然资源信息中心PPP项目的社会资本方。通过政府采购确定中选社会资本方,采用PPP模式中的BOT(建设—运营—移交)运作方式,由政府方出资代表与中选社会资本方按照法人治理结构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在合同期限内承担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和维护职责。项目公司应遵从国家和项目所在地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的标准和规范,全面履行《贺州市图书馆、博物馆、档案馆、自然资源信息中心PPP项目合同》中所规定各项义务;政府方按约定向项目公司支付可行性缺口补助。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内容为公共设施建设,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运营维护工作,合作期完成后需移交贺州市文化和旅游局或贺州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
6.5、合作方式:本项目拟采用PPP模式中的BOT(建设—运营—移交)运作方式。
6.6、项目类别:PPP项目(新建项目)
6.7、回报机制:本项目采用可行性缺口补助机制。
7、合同履行期限:合作期限19年,其中建设期3年,运营期16年。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资质及业绩要求
(1)施工资质
1)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如申请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人必须符合本条件;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申请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人必须符合本条件;
3)近五年至少有一个已完工或在建的建筑工程项目施工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文件、中标通知书为准(如申请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人必须符合本条件)。
(2)投资业绩要求
近五年至少有一个完成或在建的房建PPP项目投资业绩,合同额5亿及以上,以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协议为准。
3.2、财务要求
(1)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为联合体牵头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最近连续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每年均为盈利,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2)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为联合体牵头人)2019年的财务指标满足资产负债率不高于85%;
3.3、投融资能力要求
(1)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为联合体牵头人)具有不低于项目总投资估算的投融资能力;
(2)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为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有效的授信证明额度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的证明材料(如银行授信合同、银行出具的证明材料等)。
3.4、信誉要求
(1)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含联合体各方)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无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行为,近三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
(2)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含联合体各方)不存在被禁止进入建筑工程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不存在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作出在全国范围内暂停投标活动或责令整改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不存在被禁止进入广西建筑工程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不存在被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作出在广西暂停投标活动或责令整改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
(3)信用查询: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含联合体各方)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下同)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 //www.ccgp.gov.cn,下同)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以资格审查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的结果为准)。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资格预审申请。违反前述规定的,相关资格预审申请均无效。
3.5、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包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资格预审;
(2)本次资格预审允许(允许/不允许)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2家);
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
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4)投标联合体投标人的相同资质按分工计算;分工相同的,按最低的一方计算;
5)投资机构方应满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须满足)的条件要求,负责为本项目提供债权融资支持;
6)社会资本在中标后,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联合体的组成结构或职责及出资比例均不得变动。
7)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须出资入股(即在项目公司中持股)。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资格预审申请。违反前述规定的,相关资格预审申请均无效。
三、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25日至2020年12月16日,每天上午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窗口(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四楼,联系电话:0774-5268001)
方式: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现场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格式
详见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
五、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
详见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合格制)”
六、拟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数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预审由项目实施机构组织专家根据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审查,申请人如能满足本项目社会资本方资格要求,原则上视为通过资格预审。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方达到三家或三家以上,方可进入本次招标活动下一环节;合格的社会资本方不足三家的,由项目实施机构调整实施方案后重新组织资格预审。
七、申请文件提交
应在2020年 12月 17日 9点 00分(北京时间)前,将申请文件提交至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广西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4楼】。
八、资格预审日期
资格预审日期为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2020年12月17 日前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广西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十一、凡对本次资格预审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贺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地 址:贺州市平安西路230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中泽融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双拥路30号南湖名都广场A座2504室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4、监督部门:贺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电话:0774-5135551。
采购人:贺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中泽融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11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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