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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顺县新厝下林宅保护修缮工程(一期)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泰顺县新厝下林宅保护修缮工程(一期)
招标公告
 
一、工程名称:泰顺县新厝下林宅保护修缮工程(一期)
二、招标单位:泰顺县文博馆
三、工程地点:泰顺县筱村镇东垟村
四、招标内容及范围:主要建设内容为中院落前厅及门楼部位,工程内容:对倾斜木构架进行打牮拨正,更换蛀虫、腐烂的木构件(柱、梁、墙板、地板),修复三合土地面,对整体屋面翻修,按留存样式补配缺失破损瓦件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招标控制价。
五、工程概况:工程投资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六、资金来源:上级补助
七、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八、质量目标要求:合格                  工期:60日历天
九、投标人资质要求: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资质及以上,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投标人需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项目负责人: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且同时具备浙江省文物局颁发的浙江省文物保护工程从业人员上岗证。
十、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料: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报名时招标代理机构不作资格审查,只负责接受报名,请各投标人自行核对投标资格条件及要求提供的资料,如不符合资格条件报名者,在评标时导致投标被拒绝的,责任自负。
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企业介绍信(企业介绍信上委托报名人员附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2020年3月以后(含3月份)连续3个月及以上各月份的养老保险到账流水清单加盖社保证明章原件或政务服务网或社保查询网站打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如果参加投标单位系2020年新成立的企业可提供2020年当年度任一时段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书、浙江省文物保护工程从业人员上岗证、安全员“三类人员”C类证书;
省外企业需提供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十一、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5日-2020年11月27日(工作日)
上午8:00-11:0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址:泰顺县罗阳镇云寿路166号五楼502室
(后附招标文件,投标单位自行下载,且本项目不收取资料工本费)
十二、投标担保:
保证金金额:大写:壹万元整;小写:1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形式:现金(各投标人应提供不少于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用密封袋封好后写上投标单位名称或盖单位公章,在开标前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在收标时,代理单位进行检查。中标候选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待签订合同之后予以退还)。
十三、开标时间:2020年12月01日15:00:00
开标地点:泰顺县筱村镇人民政府一楼会议室
(如有特殊情况需更改开标地点,另行通知投标人)
十四、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泰顺县文博馆):张先生  15958770919
代理单位(浙江浦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陈先生  0577-67566723
十五、注意事项:
①投标单位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携带证书原件(含证明材料),确定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单位现场递交证书原件(含证明材料)。
②由于疫情原因,每家投标单位最多指派一人进行开标活动,开标人员必须佩戴口罩(自备)、提供“一证一码”,即:身份证、“温州健康码”(个人支付宝或浙里办APP中申领),主动配合做好体温测量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③投标人须确保投标文件在开标时间前送至开标地点,否则导致投标文件不能接受而产生投标无效的后果(请各投标人充分考虑因疫情管控和全国道路交通影响等因素(注:不得违反国家、浙江省、温州市、泰顺县等相关规定)带来不便导致时间效率问题。),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④投标人须签署疫情防控承诺书,现场递交原件,无需密封在投标文件中。
 2020.11泰顺县新厝下林宅保护修缮工程(一期).zip
 
 
 
 
泰顺县筱村镇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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