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山市精神病医院京山市精神病医院新冠疫情防控期间应急处置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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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省份 | 湖北 | 城市 | 荆门市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京山市精神病医院新冠疫情防控期间应急处置设备采购项目 | |
采购单位 | 京山市精神病医院 立即查看 | 采购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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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京山市精神病医院新冠疫情防控期间应急处置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省京山市城中路348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2月04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DJS2020112
2、采购计划备案号:HDJS2020112
3、项目名称:京山市精神病医院新冠疫情防控期间应急处置设备采购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5、预算金额:48(万元)
6、最高限价:48(万元)
7、采购需求:
购置心理治疗系统一套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15 个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及验收并交付采购人正常使用。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及相应经营范围;
6.2投标供应商如是所投产品制造商的,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是所投产品代理经销商的,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6.3所投产品必须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证;
6.4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定)
6.5供应商必须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相关截图依据,查询落款时间应为本项目报名时间至开标时间以内)
6.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7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0年11月25日至2020年11月27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省京山市城中路348号)
3、方式:
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供以上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涉及的所有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原件查看后当场退还,复印件留存)及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人委托书一套于2020年 11 月 25日起至2020年 11 月 27 日止,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在湖北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省京山市城中路348号)报名,并同时购买谈判文件。
4、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0年12月04日08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0年12月04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湖北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省京山市城中路348号)
五、开启
1、时间:2020年12月04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省京山市城中路348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京山市精神病医院
地 址:京山市绿林路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京山市城中路348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