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望城区消防救援大队执勤点车辆改装项目合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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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类合同预览
附件列表:
车载式细水雾灭火装置性能参数表(4登录即可免费查看L车载.doc
汽油机背负式细水雾灭火装置性能参数表.doc
货物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WCCG-JZ-2登录即可免费查看2登录即可免费查看1登录即可免费查看27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4-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望城区消防救援大队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河南海力特装备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2)项目名称: 执勤点车辆改装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WCCG-2登录即可免费查看2登录即可免费查看1登录即可免费查看27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4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15日内交货并安装到位。 3.2 履行地点:长沙市望城区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1.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 2.乙方负责产品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货到后卸车工作由甲方负责。 3.货到合同约定收货地点,乙方安排技术人员进行安装调试,调试合格后正式交付甲方。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1825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95,说明:合同项下设备货到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1登录即可免费查看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95%。,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675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说明: 4.2 收款账户: 交通银行郑州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河南海力特装备工程有限公司:411899991登录即可免费查看1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3657927)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乙方提供的产品应是全新的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2、本项目整体质保期壹年。 3、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维护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非乙方原因造成的产品问题不在保修之列。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2、货物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货物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3、货物在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货到用户前48小时通知采购人,以准备接货验收,验收方式为到货验收。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 2.货物的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 3. 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4.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或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5.甲方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在《交货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 6.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7.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8. 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9.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1登录即可免费查看.中标人应按采购人指定负责培训操作管理及维护人员,达到熟练掌握产品性能,能及时排除一般故障的程度。 7.违约责任 1.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 11.其他条款 1、 乙方须负责车载式细水雾灭火装置的安装(甲方提供相应的车辆类型,投标人负责将车载式细水雾灭火装安装完毕,并通过使用方的验收)。 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 3.除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 4.本合同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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