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新县]奉新县2020年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石溪乡宿舍小区)[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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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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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奉新县]奉新县2020年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石溪乡宿舍小区)[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0-12-04]
招标投标格式文本十四
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
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0-12-04]
招标投标格式文本十四
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工程项目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 | 奉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工程名称 | 奉新县2020年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石溪乡宿舍小区) | ||||
工程地址 | 奉新县冯川镇 | ||||
建筑面积 | 0.0 ㎡ | 结构/层数 | 框架/0层 | ||
招标范围 | 涉及居民50户,小区1989年建成,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破除现状路面约2183㎡,新建水泥混凝土路面约1493㎡,新建沥青道路734㎡,修复水泥混凝土路面约2148㎡,新建花坛、铺设草皮约121㎡,新建树池约11个,车位标线约33个,路灯约11盏,新建污水管道约295m,检查井约10座,现状盖板沟清淤疏通约418.4m,现状盖板沟增设盖板约338m,新建混凝土盖板沟约302.5m,拆除并新建立管约519m,立管改造下地约45处,现状化粪池清淤约20座等。(具体以招标文件工程清单为准) | ||||
招标控制价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96元 | 开标时间 | 2020年12月03日 | ||
中标候选人排序及相关内容 | |||||
第一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宜春恒鑫建设有限公司 | ||||
投标资质 | 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 | ||||
投标报价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5 元 | 综合评估法总得分 | 分 | ||
建造师姓名 | 曾敏 | 注册编号 | 赣236171800986; | ||
建造师等级 | 二级建造师 | 注册专业 | 建筑工程 | ||
第二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江西增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投标资质 | 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 | ||||
投标报价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5元 | 综合评估法总得分 | 分 | ||
建造师姓名 | 杨晓明 | 注册编号 | 赣236192073868; | ||
建造师等级 | 二级建造师 | 注册专业 | 建筑工程 | ||
第三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江西闽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投标资质 | 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 | ||||
投标报价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5元 | 综合评估法总得分 | 分 | ||
建造师姓名 | 雷勇军 | 注册编号 | 赣236192073936; | ||
建造师等级 | 二级建造师 | 注册专业 | 建筑工程 | ||
本工程项目资格审查情况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资格审查方法 | 合格制 | ||
递交资格审查文件单位的数量 | 16 | ||||
通过资审的家数 | 15 | 未通过资审的家数 | 1 | ||
中标候选人资格审查时申报的业绩情况 | |||||
第一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宜春恒鑫建设有限公司 | ||||
申报的业绩 | / | ||||
第二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江西增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申报的业绩 | / | ||||
第三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江西闽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申报的业绩 | / | ||||
中标价中的暂定费用 | |||||
暂定金额费用小计 | 元 | ||||
暂估价材料费用小计 | 元 | ||||
其他暂定费用小计 | 元 | ||||
暂定金额和暂估价费用合计 | 元 | ||||
投标文件中合同主要条款的承诺内容 | |||||
第一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宜春恒鑫建设有限公司 | ||||
承诺内容 | / | ||||
第二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江西增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承诺内容 | / | ||||
第三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江西闽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承诺内容 | / | ||||
原中标候选人废标原因及其依据 | |||||
单位名称 | |||||
废标原因 | |||||
认定的依据 |
注:1、若招标项目为构筑物或市政工程,招标工程项目基本信息中的“建筑面积”和“结构/层数”则修改为:“构筑物容积”和“结构/高度”或者修改为“规模”和“用途”。 2、在填写“投标文件被判定为无效投标的投标人名称、无效投标原因及其依据”内容时,填写栏目按被无效投标单位的数量自行添加。 3、当中标候选人公示后出现投诉纠纷,原中标候选人经认定为无效投标,须重新进行中标候选人第二次公示(或者中标候选人第三次公示),此时应当需填写“原中标候选人无效投标原因及其依据”,同时按规定重新填写“第一中标排序单位名称”、“第二中标排序单位名称”和相关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