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家和三道岭水库一级保护区设立护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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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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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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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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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周家和三道岭水库一级保护区设立护网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周家和三道岭水库一级保护区设立护网项目 (项目编号:LNHXC2020 138 )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辽宁惠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辽宁省营口市万达营销中心三楼)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年12月24日 09 点 30 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 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LNHXC2020 138
项目名称:周家和三道岭水库一级保护区设立护网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人民币 1,086,30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 1,086,300.00元
采购需求: 对三道岭水库,周家水库水源一级保护区范围按照采购人要求进行围栏设立。
地点 | 护栏长度 | 合计 |
周家水库 | 3500m | 7100m |
三道岭水库 | 3600m |
护栏类型 | 规格(mm) | ||||||||
材质 | 网孔 | 丝径 | 单网规格 | 柱高 | 壁厚 | 柱径 | 砼基础 1 | 砼基础 2 | |
W04 | 碳钢丝(浸塑) | 菱形 60*100 | 5.0 | 1700*3000 | 1800 (浸塑) | 1 | 60 | 300*300*400 | 440R*200*300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 起 30天内完成 (具体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0年12月04日 至 2020年12月11日 ( 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谈判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询价通知书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 ,每天上午 08:30 至 11:00 ,下午 13:30 至 16:00 (北京时间, 法定节假日 除外 )
地点:辽宁惠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辽宁省营口市万达营销中心三楼)
方式:现场领取/邮寄 。
售价:免费 。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0年12月24日 09 点 30 分 (北京时间) ( 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
地点: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大石桥市分中心(地址:大石桥市源源水务二楼) 。
六、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 2020年12月24日 09 点 30 分 (北京时间)
地点: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大石桥市分中心(地址:大石桥市源源水务二楼)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适用于现场领取方式):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适用于邮寄方式):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将以下材料加盖公章快递至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万达营销中心3楼(已快递到达时间为准,如快递到达时间超出报名时间,将拒收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4、供应商的联系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营口市大石桥生态环境分局
地 址: 大石桥市镁都大街北三山西路西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惠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营口市万达营销中心三楼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邮箱地址: lnhx20200202@163.com
开户行: 营口银行中小企业园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惠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5188 0100 0239 3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辽宁省地市用户-营口市
2020年12月4日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附件: LNHXC2020138公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