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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穗东街庙头村旧村改造项目(CZ2020-2033)公开引入合作企业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广州市黄埔区穗东街庙头村旧村改造项目
公开引入合作企业公告
 
广州市黄埔区穗东街庙头股份经济联合社(以下简称“庙头股份经济联合社”) 决定委托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以公开招商方式引入庙头村组织的 广州市黄埔区穗东街庙头村旧村改造项目 的合作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黄埔区穗东街庙头村旧村改造项目
(二)项目编号:CZ2020-2033
(三)项目地址及范围: 广州市黄埔区穗东街庙头村。
(四)合作项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广州市黄埔区穗东街庙头村旧村改造项目合作框架协议》,《广州市黄埔区穗东街庙头村旧村改造项目保证金账户监管协议》。
(五)项目拆迁安置总投资额约人民币  90  亿元。
具体情况及要求可参阅本公告及其附件。
二、申请合作企业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具备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为准);
(二)实缴注册资本金不低于 1 亿元人民币(含1亿元,以验资报告为准),且具有与项目相匹配的自有资金及融资能力,企业自有资金比例不得低于项目总投资的30%(竞选文件中需提交竞选承诺书);
(三)申请合作企业应在报名期限内(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缴纳 3 亿元人民币的竞选保证金;
(四)企业信誉好,社会责任感强,银行信用记录良好(以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为准),且最近3年在市场监管等部门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不存在工程“烂尾”或其它违法等情况(竞选文件中需提交竞选承诺书);
(五)其他条件:
1、申请合作企业或其所属集团须为香港上市公司(以香港交易所股票资料页截图为准,网址:https://sc.hkex.com.hk/TuniS/www.hkex.com.hk/?sc_lang=zh-cn,截图日期为提交资料前10个工作日内,并进行公证);
2、申请合作企业在2019年审计报告总资产不低于人民币 30 亿元(以2019年审计报告为准);
3、申请合作企业或其所属集团属于2019年中国房地产企业操盘金额及操盘面积前10强(以克而瑞研究中心发布的数据报告为准,网址:http://www.cricchina.com/research/Details/9088,截图日期为提交资料前10个工作日内);
4、申请合作企业如获得合作企业资格的,必须在取得《合作改造通知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招商主体就承接本项目前期所有发生费用达成一致意见;否则视为放弃资格。
5、招商主体应当自《合作改造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招商文件和竞得合作企业竞选文件的约定,与竞得合作企业签订《广州市黄埔区穗东街庙头村旧村改造项目合作框架协议》,并抄送区城市更新部门和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穗东街道办事处。所签订的协议不得对招商文件和竞得合作企业竞选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在签订《广州市黄埔区穗东街庙头村旧村改造项目履约保证金账户监管协议》后,如发现竞得合作企业在此之前提供的竞选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有虚假成分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取消其竞得合作企业资格。
(六)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个,其中主体企业须具备上述(一)至(五)项的资格条件且在联合体中占有不低于51%份额;其余联合体成员需具备  无  ;
(七)申请合作企业必须承诺所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真实有效,不存在弄虚作假及欺骗性行为,否则,招商主体有权取消其候选合作企业、竞得合作企业资格。
三、报名事项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名前,申请合作企业已办理交易中心供应商信用档案(办理方法请参阅本公告附件)。符合资格的申请合作企业应当在 2020 年 12 月 4 日公告之时至 2020 年 12 月 15 日 23 时59分的期间登录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会员专区完成本项目报名信息登记,逾期进行网上报名登记的视为未报名。本项目要求现场递交纸质版竞选文件,申请合作企业无须在报名时上传竞选文件的电子版。申请合作企业可在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本公告附件中自行下载所需资料。
四、踏勘现场及招商答疑会
(一)本项目   不需要  踏勘现场。
(二)本项目   不需要 现场招商答疑会。
五、公告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_2020_年 12 月 15 日
六、递交竞选文件
(一)递交竞选文件方式:现场递交竞选文件(报名截止时间前须完成网上报名)。
(二)递交竞选文件时间:2020年12月16日,09:00-10:00
(三)递交竞选文件地点: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32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黄埔交易部第 1 开标室。
七、资格审查
(一)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方式,资格审查由本项目的资格审查小组负责。资格审查、确认采用多数表决制,经资格审查小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即确认该报名主体获得候选合作企业资格。
(二)如有1家或1家以上企业通过资格审核,本次公开引入合作企业工作有效。若无企业通过资格审查的,本次招商工作即宣告终止,如有需要将另行组织。
(三)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由庙头股份经济联合社 组织成员代表大会按相应程序进行表决、公示,择优确定竞得合作企业。
八、本次公开招商引入合作企业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九、其他需要公告事项
(一)申请合作企业应详尽了解本次庙头股份经济联合社 组织广州市黄埔区穗东街庙头村旧村改造项目 公开招商引入合作企业的项目情况及合作条件,提交资格审查材料视同对本次公开引入合作企业的项目情况及合作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二)本次公开招商引入合作企业不接受邮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及口头申请,递交资格审查资料详见招商文件。
(三)本次公开引入合作企业竞选表决的庙头股份经济联合社集体成员代表大会于2020 年 12 月 24 日10 时在广州市黄埔区穗东街庙头村村委大楼3楼会议室 举行。
(四)表决结果确认后 5 个工作日内,庙头股份经济联合社将表决结果在村务公开栏、代理平台、区政府官方网站同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五)潜在申请合作企业或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及公开引入合作企业的文件有异议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庙头股份经济联合社 提出异议。
联系人: 广州市黄埔区穗东街庙头股份经济联合社;
联系电话:     020-82210269            ;
联系地址: 广州市黄埔区穗东街庙头村    。
(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联系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联系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
 
附件:
1.广州市黄埔区庙头村旧村改造项目公开引入合作企业招商文件
2.广州市黄埔区穗东街庙头村基础数据调查成果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020年_12_月_4_日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
2.采购文件 (招标文件.GZZF、招标文件.pdf、招标文件.doc)
3.政府采购供应商企业信息登记(信用档案)办事指引
4.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关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标准及相关指引的说明
5.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用指数评价标准
6.关于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用指数计算时间的说明
7.质疑函范本(模板).doc
其它附件:
广州市黄埔区穗东街庙头村基础数据调查成果.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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