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北关区漳涧沟(化工路-中华路)环境绿化提升工程施工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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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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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安阳市北关区漳涧沟(化工路-中华路)环境绿化提升工程施工中标公示
1.中标信息公示表
2.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阳市北关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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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诚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监督部门:安阳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事务中心
监督部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105007957152602
联系人:刘永刚
电 话:0372-2571019
异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九部委23号令)规定: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附件信息:
公示.pdf
1.中标信息公示表
项目名称 | 安阳市北关区漳涧沟(化工路-中华路)环境绿化提升工程施工 | 交易编号 | GBJS2020SG158 | ||||||||||
项目标段编号 | GC410500202000830001001 | ||||||||||||
招标人 | 安阳市北关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 | ||||||||||||
招标代理 | 河南诚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监督单位 | 安阳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事务中心 | ||||||||||||
公示时间 | 2020.12.4—2020.12.8 | 中标时间 | 2020.11.30 | ||||||||||
质量目标 | 合格 | 计划工期 | 60日历天 | ||||||||||
建设地点 | 漳涧沟(化工路-中华路)两侧 | 建筑面积(㎡) | / | ||||||||||
结构层数 | / | ||||||||||||
中标范围和内容 | 图纸和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 中标价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41元 | ||||||||||
公示媒体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
推荐中标人排名 | 投标报价 (元) | 建造师 | 技术标 得分 | 信誉标 得分 | 商务标 得分 | 现场考评 得分 | 总分 | 排名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河南省大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41 | 陈雷 | 11.74 | 8.00 | 65.99 | 2.50 | 88.23 | 1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河南永净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7495269.74 | 凌春晓 | 12.18 | 4.75 | 64.55 | 2.50 | 83.98 | 2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河南旭泰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 7407844.89 | 常继魁 | 11.65 | 10.00 | 59.25 | 2.50 | 83.40 | 3 | ||||
河南省大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三证合一代码: 91410581772182879G | 建造师身份证号:410104198003152012 | |||||||||||
资质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建造师注册编号:豫141141517640 | ||||||||||||
业绩荣誉 | 1. 投标人获最高质量奖项情况 | 1、郑东新区龙湖区瑞雨路(龙湖外环路-众意西路)道路工程第五标段获省市政工程金杯奖 时间:2018年9月 2、第十一届中国(郑州)国际园林博览会园博园项目建筑馆获省市政工程金杯奖 时间:2020年3月 | |||||||||||
2. 投标人获先进企业情况 | 河南省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技术创新先进企业、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先进企业、市政公用工程安全管理先进企业 2019年3月 | ||||||||||||
3. 投标人获安全文明奖项情况 | 无 | ||||||||||||
4. 投标人获省、市投标先进企业情况 | 省建设工程投标企业诚实守信 2018年5月 | ||||||||||||
5. 投标人承接过类似工程情况 | 1、红杉路(梧桐街-化工路)等8条市政道路工程 合同金额:22063537.13元 验收时间:2020年5月9日 2、开封市清水河西路(苹果园中路-东京大道)道路排水工程 合同金额:9686363.74元 验收时间:2020年5月13日 | ||||||||||||
6. 投标人拟派建造师获优秀项目经理情况 | 省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企业优秀项目经理 2019年3月 | ||||||||||||
河南永净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三证合一代码: 91410500396421468W | 建造师身份证号: 440883198108025094 | |||||||||||
资质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建造师注册编号:豫241151573317 | ||||||||||||
业绩荣誉 | 1. 投标人获最高质量奖项情况 | 安阳市鼎盛帕堤欧室外工程施工一标段获安阳市住建局2019年度“安阳市市政殷都杯”奖 时间:2018年5月 | |||||||||||
2. 投标人获先进企业情况 | 河南省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技术创新先进企业、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先进企业、市政公用工程安全管理先进企业 2020年3月 | ||||||||||||
3. 投标人获安全文明奖项情况 | 安阳市鼎盛帕堤欧室外工程施工二标段获2019年度安阳市市政工程市级安全文明工地 时间:2019年 | ||||||||||||
4. 投标人获省、市投标先进企业情况 | 2018年度河南省建设工程诚实守信投标单位 时间:2019年6月 | ||||||||||||
5. 投标人承接过类似工程情况 | 无 | ||||||||||||
6. 投标人拟派建造师获优秀项目经理情况 | 无 | ||||||||||||
河南旭泰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 三证合一代码: 91410500685652940U | 建造师身份证号:410522198801095539 | |||||||||||
资质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建造师注册编号:豫241141561133 | ||||||||||||
业绩荣誉 | 1. 投标人获最高质量奖项情况 | 1、安阳市人民大道(平原路-光明路)道路提升工程一标段获2018年度河南市政工程金杯奖 时间:2018年9月 2、安阳市人民大道(平原路-光明路)道路提升工程二标段获2018年度河南市政工程金杯奖 时间:2018年9月 3、安阳市HB25号路(平原路-中华路)工程获2018年度河南市政工程金杯奖 时间:2018年9月 | |||||||||||
2. 投标人获先进企业情况 | 河南省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技术创新先进企业、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先进企业、市政公用工程安全管理先进企业 2017年12月 | ||||||||||||
3. 投标人获安全文明奖项情况 | 1、安阳市沟渠清淤截污及雨污水分流(老城区)工程获2018年度河南省市政工程省级安全文明工地 时间:2018年9月 2、安阳市龙安区老六庄城中村改造红安帝都安置房小区红线外基础设施工程获2018年度河南省市政工程省级安全文明工地 时间:2018年9月 | ||||||||||||
4. 投标人获省、市投标先进企业情况 | 2017年度河南省建设工程投标企业诚实守信单位 2018年5月 | ||||||||||||
5. 投标人承接过类似工程情况 | 1、安阳市人民大道(平原路-光明路)道路提升工程一标段 合同金额:19716718.07元 验收时间:2017年12月24日 2、安阳市人民大道(平原路-光明路)道路提升工程二标段 合同金额:22959016.39元 验收时间:2017年12月24日 | ||||||||||||
6. 投标人拟派建造师获优秀项目经理情况 | 河南省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企业优秀项目经理 2020年3月 | ||||||||||||
2.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阳市北关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诚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监督部门:安阳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事务中心
监督部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105007957152602
联系人:刘永刚
电 话:0372-2571019
异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九部委23号令)规定: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附件信息:
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