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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高速公路经营开发有限公司省新、达埔服务区加水项目招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标的内容
1.1.招商标的:省新服务区位于泉南高速公路泉三段,坐落于“海滨邹鲁”南安市省新镇,占地约125亩。达埔服务区位于泉三高速公路泉州段,坐落于“中国香都”永春县达埔镇,占地约162亩。本次拟招商项目位于省新、达埔服务区加水点,按一个合同包招商,其中省新、达埔服务区AB区加水房合计面积均约为38㎡(具体面积及位置以现场确认为准)。
1.2.风险提示
1.2.1.招商标的面积以实地移交为准,若实际面积与招商面积略有微小偏差,不对管理费进行调整。
1.2.2.意向承包方报名参与竞价即表明意向承包方已经充分了解上述招商标的的瑕疵,并应当自行对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中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招商项目承包方的要求,决定是否参与竞价并承包该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等,并对报名参与竞价所提交的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1.3.招商底价:年管理费为人民币420000元(含税价)。
1.4.用途:场地仅限作为经营加水服务使用;
1.5.招商期限:3年6个月;
1.6.递增方式:管理费第一、二年价格为中选报价,第三年起按中选报价的5%逐年递增;
1.7.承包管理费支付方式:每个承包经营年度为一个计付周期,每个计付周期内的期初和期中各支付一半当年度承包管理费。每个承包经营年度开始的十日内支付一半当年度的承包管理费,承包经营年度过半后的十日内支付当年度剩余的承包管理费。首年承包管理费在项目成交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支付一半当年度的承包管理费;
1.8.履约保证金(押金):按首年承包管理费收取;
1.9.成交结果公示和合同签署
1.9.1.本项目竞价成交后,组织方和业主方将成交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业主方和承包方应自行在公示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署《经营权承包合同》。
1.9.2.公示日期以福建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网(www.fjgsgl.com)公示时间为准。承包方应适时关注发布媒介的关于本项目的成交结果公示信息,否则由此产生的所有责任均由承包方承担。
二、意向承包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2.1.注册资本金人民币100万元及以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企业单位,且具有10年及以上的经营经验(以营业执照成立时间开始计算);
2.2.承包申请人未被列入法院、银行征信失信名单的(以国家最高人民法院的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为准http://zxgk.court.gov.cn/);
2.3.近2年内未曾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以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网站查询为准);
2.4.承包申请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的查询结果为准);
2.5.未被列入福建省高速集团经营开发合同及信用考核管理系统黑名单的;
2.6.承包申请人近三年不得存在重大经济违法;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承包申请,也不接受转包或分包经营。
2.8.本项目需以自助加水机提供自助加水服务的方式开展,承包方需安排人员现场管理及维护自助加水机,确保自助加水机正常运转。
三、意向承包方须接受的主要招商条件
3.1.意向承包方应积极配合我司对其资格、资信调查并提供相关资料,意向承包方资格条件或使用用途不符合要求的不能参加竞价活动。
3.2. 承包方应自行负责加水服务经营所需设备的购置,须对加水经营场所形象进行必要的重新装修、标识标牌设置等,并需经发包方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所涉及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3.3.承包方在经营过程中,应服从高速公路及有关部门的管理,严格按照行业规范经营,经营过程中产生安全责任事故均由承包方自行承担,发包方有权根据责任事故的情况要求承包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4.承包方所售服务价格须报发包方核备,售价不高于县市区价格的10%。合同期间若有调整的,须向发包方报批后方可执行。
3.5.项目现场管理人员需为承包申请方非临时的职工,工龄1年及以上,以承包申请方医社保缴交清册为准。
3.6.承包方在经营期间应接受发包方的监督,需向发包方提供自助加水机管理后台及监控管理后台(如有)进行合法营收监管。
3.7.承包方应在成交后向组织方支付交易服务费,计费标准详见竞价文件。
3.8.其他未尽事宜,详见附件《经营权承包合同》范本。
3.9.承包方须无条件签署、接受上述主要条件和本项目《经营权承包合同》所有条款。
四、竞价方式:采用书面一次性密封报价,最高价中选。
五、意向承包方报名
5.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7日至2020年12月17日9:00-12:00、15:00-17:00(北京时间,下同)。
5.2.意向承包方资格:只有在规定时间内向组织方报名并完成交纳竞价保证金和递交承包申请文件,并通过资格审核的意向承包方才具备承包资格。
5.3.交纳竞价保证金
5.3.1.竞价保证金金额:2万元。
5.3.2.竞价保证金指定银行账户:意向承包方须在2020年12月17日17:00时前将竞价保证金汇达以下指定的银行帐户。
开户名称:福州市高速公路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总行营业部
开户账号:117010100100285251
5.3.3.竞价保证金交款凭证上的汇款单位名称应与意向承包方名称一致,资金用途应当标明“GSZ-2020-073项目保证金”。
5.4.领取竞价文件
意向方须在报名时间内向组织方报名获取《竞价文件》,经办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加盖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获取《竞价文件》,竞价文件售价200元。获取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林浦路367号林浦广场1号楼5层造价公司办公室。
5.5.递交承包申请文件
在2020年12月18日14:30时前由经办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加盖公章的授权书递交承包申请文件。递交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林浦路367号林浦广场1号楼5层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2020年11月27日至2020年12月17日。
七、联系方式
业 主 方:泉州高速公路经营开发有限公司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    址:泉州市丰泽区北峰街道肖厝社区高速公路泉州北征收管理所
组 织 方:福州市高速公路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电    话:18605033122   
地    址: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林浦路367号林浦广场1号楼5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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