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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北新区纪委监委信息化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沈北新区纪委监委信息化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liaoning.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12-17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0-210113-00955
项目名称:沈北新区纪委监委信息化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750,000.00
最高限价(元):2,750,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1、项目名称:沈北新区纪委监委信息化建设项目
2、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3、预算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4、最高限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5、工程内容:本工程为沈北新区纪委监委信息化建设项目,其中会议室改造工程、食堂改造工程、空调工程等。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6、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内竣工。
7、履约地点:沈北新区辖区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8、付款方式:签订合同3日内付款合同额的40%,工程进度达到85%付至合同额的70%,竣工验收合格并经审计后付至审计结果的97%,剩余 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无息返还。
9、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等需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
10、工程施工、质量及安全等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
11、其他技术、服务要求:
1.响应报价是采购文件确定的采购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的价格体现,报价中应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 )、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及施工中可预见的风险等所有费用。
2.响应文件中主要材料应注明选取的品牌、厂家、规格及单价。
3.成交供应商要对施工档案进行装订、整理,档案标准应符合档案管理有关规定的要求,竣工后提交一式六份给甲方,否则甲方不予拨付工程余款。
3.成交供应商进驻施工现场进行施工作业和搭设临时用房,事先要征得甲方代表同意,按甲方划定的区域进行搭设。对施工现场的各种管线及设施需采取有效保护措施,如造成损坏及由此引发的人身安全和事故,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后果和损失。
5.施工用电、用水须与采购人协商后方可使用,费用自理,同时须确保水电线路的安全,如因使用不当造成线路及有关设备损坏和由此引发的人身安全事故,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后果和损失。
6.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本工程转包。项目经理及主要管理和技术人员未经甲方代表同意,不得随意更换,否则将按违约处理。
7.成交单位应及时、主动做好安全文明防护措施,不得影响采购人正常的工作秩序。
8、验收标准及方法:按国家、省市相关标准要求进行验收。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内竣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且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 3.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建筑工程)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12-01至2020-12-08,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liaoning.gov.cn)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12-17 09:30(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响应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纸质响应文件提交至沈阳市沈北新区明珠路1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3~4楼)
六、开启
时间:2020-12-17 09:30(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沈北新区明珠路1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3~4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请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0分钟到达响应文件提交地点,经扫描辽事通出示健康码和测量体温合格后即可进入开标室进行正常采购活动。
2、本项目只允许供应商代表1人参加开评标活动,并自行送达响应文件。响应报价解密期间须保持1米以上间距分散就座,供应商代表须全程佩戴口罩,响应报价解密结束后,应立即离开会场,不可在楼内逗留。
3、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纸质递交同时执行,电子响应文件与纸质响应文件必须保持一致。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4、请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具体操作流程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相关通知,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中共沈阳市沈北新区纪委检查委员会
地  址: 沈阳市沈北新区沈北路39-1号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沈阳同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明珠路1-2号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邮箱地址: syth20180518@163.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沈阳沈北新区支行
账户名称: 沈阳同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2105014900080000044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024-88043150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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