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航产园范村路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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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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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项目名称 | 芜湖航产园范村路建设工程 | |||||
项目编号 | WH12GC2020SZ8894 | |||||
标段名称 | 芜湖航产园范村路建设工程 | |||||
标段编号 | WH12GC2020SZ889401 | |||||
招标人 | 名称 | 芜湖县航空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 ||||
地址 | 芜湖市湾沚区 | |||||
联系人及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安徽新宏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 ||||
地址 | 芜湖市鸠江区柏庄财富广场1号写字楼313 | |||||
联系人及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0年11月27日 |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芜湖福潞建筑有限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 |||||
投标报价(元)/费率(%) | 3561768.56 元 | |||||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 冯晴晴 | |||||
证书编号: 皖234131456584 | ||||||
证书名称: 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 ||||||
工期(天) | 90 个日历天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无 | |||||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芜湖丽园园林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 |||||
投标报价(元)/费率(%) | 3570121.62 元 | |||||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 姚淑芬 | |||||
证书编号:皖234181895532 | ||||||
证书名称: 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 ||||||
工期(天) | 90个日历天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无 | |||||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贵州盛世昊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报价(元)/费率(%) | 3580195.98 元 | |||||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 陈光义 | |||||
证书编号:贵134141513438 | ||||||
证书名称: 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 ||||||
工期(天) | 90 个日历天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无 | |||||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1、安徽跨洲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68%并且低于X值95% 2、安徽易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68%并且低于X值95% 3、安徽天培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68%并且低于X值95% 4、安徽华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68%并且低于X值95% 5、安徽路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68%并且低于X值95% 6、淮北市宏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68%并且低于X值95% 7、芜湖市四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68%并且低于X值95% 8、安徽磐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68%并且低于X值95% 9、安徽征腾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68%并且低于X值95% 10、芜湖郎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68%并且低于X值95% 11、江西省斐然天成景观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68%并且低于X值95% 12、芜湖市中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68%并且低于X值95% 13、芜湖金航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68%并且低于X值95% 14、安徽子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68%并且低于X值95% 15、徽川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68%并且低于X值95% 16、安徽腾英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68%并且低于X值95% 17、佳天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68%并且低于X值95% 18、安徽亦安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68%并且低于X值95% 19、安徽谦谨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68%并且低于X值95% 20、芜湖新壹佳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68%并且低于X值95% 21、芜湖县培伟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68%并且低于X值95% 22、芜湖志鑫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68%并且低于X值95% 23、安徽孟庄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68%并且低于X值95% 24、芜湖中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68%并且低于X值95% 25、安徽漫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68%并且低于X值95% 26、安徽彩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68%并且低于X值95% 27、芜湖卓铭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68%并且低于X值95% 28、芜湖殷港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68%并且低于X值95% 29、安徽美天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68%并且低于X值95% 30、宣城成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68%并且低于X值95% 31、芜湖世通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68%并且低于X值95% 32、芜湖圣耀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68%并且低于X值95% 33、芜湖启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68%并且低于X值95% 34、安徽西郊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68%并且低于X值95% 35、安徽中港生态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68%并且低于X值95% 36、芜湖中圣市政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68%并且低于X值95% 37、芜湖百锦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68%并且低于X值95% 38、安徽涵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68%并且低于X值95% 39、安徽国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68%并且低于X值95% 40、芜湖杰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68%并且低于X值95% 41、安徽都宝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68%并且低于X值95% 42、安徽江泽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68%并且低于X值95% 43、宣城市宛陵湖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68%并且低于X值95% 44、安徽千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68%并且低于X值95% 45、芜湖常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68%并且低于X值95% 46、四川川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68%并且低于X值95% 47、安徽臻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68%并且低于X值95% 48、黄山徽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承诺书未签字,企业承诺法定代表人未签字盖章 49、芜湖宁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不可竞争费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数值计取 50、芜湖天泰建设有限公司,暂列金额、不可竞争费费率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数计取 51、安徽龙凯建设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安全B证过期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 |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随机抽取十家单位: 1、安徽磐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芜湖新壹佳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3、芜湖富林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4、安徽九成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5、安徽和谐建筑有限公司 6、安徽诺友建设有限公司 7、安徽徽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8、芜湖肆连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9、安徽量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0、安徽诺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00-5:30,双休日、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服务中心提出投诉,并将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服务中心(地址:芜湖市鸠江区皖江财富广场A4座六楼三号窗口),联系人:王工、金工,联系电话:0553-3121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