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阳书院展示利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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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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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Report
五阳书院展示利用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 ||||||||
标段编号:ESZGGZY2020110904-00001 | ||||||||
一、招标概况 | ||||||||
五阳书院展示利用工程于2020年11月10日在建始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项目投资预算约477.19万元,2020年12月01日在建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并于2020年12月01日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五阳书院展示利用工程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中标候选人公示。 | ||||||||
二、评标结果 | ||||||||
ESZGGZY2020110904-00001 | ||||||||
名次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上海励展展览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 上海妙文会展服务有限公司 | 上海润立美术设计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元)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60 | 4764868.36 | 4767491.47 | |||||
质量目标(如有) | 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保证按照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和质量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验收合格并达到优良工程标准。 | 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工期 | 270日历天 | 270日历天 | 270日历天 | |||||
投标人资质证书(如有) | 博物馆陈列展览施工壹级资质 | 博物馆陈列展览施工壹级资质 | 博物馆陈列展览施工壹级资质 | |||||
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有) | (沪)JZ安许证字[2012]014666 | (沪)JZ安许证字[2016]015628 | (沪)JZ安许证字[2017]016920 | |||||
拟派项目经理姓名、执业资格名称、专业、级别及证书编号(如有) | 金青,土木工程施工与管理,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沪231062011256 | 陈爱国,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沪2311315035 | 张静,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00974204 | |||||
类似项目业绩信息 | 桂林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桂剧、彩调)保护传承基础设计建设项目二期(展陈设计施工一体化);南上海 | 马岙博物馆改造提升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佛山南海氢能展示中心布展项目;宁波大楼 | 怀宁县博物馆布展及装饰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上海解放纪念馆陈列布展工程展陈设计及施工 | |||||
创新与产业集群展示馆布展;洛南县仓颉小镇项目配套公建项目二次装修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工程;永修县文体艺术中心展馆布展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柳州职业技术学院教育展示中心装修深化设计施工一体化 | 展厅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 | |||||||
获奖信息 | 无 | 无 | 无 | |||||
其它 | ||||||||
其他情况说明 | ||||||||
三、公示时间 | ||||||||
公示期为2020年12月03日至2020年12月05日(北京时间)。 | ||||||||
四、异议与投诉 |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 ||||||||
五、联系方式: | ||||||||
1.招 标 人:建始县文物管理局 | ||||||||
地址:建始县业州镇奎星楼路三号 | ||||||||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电话(传真):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2.招标代理机构: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恩施市金龙大道翔宇大厦10层1001 | ||||||||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电话(传真):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3.行业主管部门: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 | ||||||||
地址:恩施市传媒中心对面 | ||||||||
联系处室:杨科长 | ||||||||
电话(传真):18907260269 | ||||||||
4.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建始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 ||||||||
地址:建始县建始大道市民之家五楼 | ||||||||
联系处室:张主任(监察室) | ||||||||
电话(传真):0718-332509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