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法院智能语音识别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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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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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项目概况 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法院智能语音识别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1)现场获取方式:至四川唯实建设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眉山市东坡区二环东路(北)49号2楼,乐山商业银行旁)现场购买,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人:张先生、曾先生、邓女士。获取招标文件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已填好的报名回执单;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和已填好的报名回执单。 (2)网上报名方式:将介绍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或者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已填好的报名回执单扫描发送至1738849805@qq.com,扫码付款后并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通知工作人员获取招标文件和报名回执单,在收到代理机构电子招标文件和已盖章的报名回执单后即视为报名成功。需要邮寄招标文件的需单独注明招标文件邮寄地址和接收人,邮费自理。 备注:介绍信、报名回执单、报名费付款二维码详见附件(本招标文件58-60页)。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2月23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编号 | 5114022020001188 | ||
项目名称 | 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法院智能语音识别项目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预算金额(元)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最高限价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 | ||
采购需求 | 附件 | ||
合同履行期限 | 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项目部署和调试工作,系统具备试运行条件。试运行期限为1个月,试运行期间未发生重大故障则试运行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进入运营阶段。 |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相关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2)鼓励环保政策:《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3)扶持中小企业政策:《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10%的价格折扣。(4)监狱企业政策:《财政部、司法部关于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评审时享受10%的价格折扣。(5)促进残疾人就业采购政策:《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评审时享受10%的价格折扣。(6)对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企业产品或服务给予优先成交资格(若成交候选人在技术、服务及价格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少数民族地区或不发达地区企业优先成交)。供应商须提供不发达地区企业或注册地为少数民族地区的相关证明材料。(7)民营经济扶持政策:按照眉山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政采贷”工作的通知》(眉财采〔2019〕3 号)文件要求,支持“政采贷”信用融资贷款。“政采贷”产品信息查询渠道详见“四川采购网”—“相关模块”—“政采贷”。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时间: | 2020年12月03日到2020年12月0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地点: | (1)现场获取方式:至四川唯实建设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眉山市东坡区二环东路(北)49号2楼,乐山商业银行旁)现场购买,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人:张先生、曾先生、邓女士。获取招标文件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已填好的报名回执单;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和已填好的报名回执单。 (2)网上报名方式:将介绍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或者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已填好的报名回执单扫描发送至1738849805@qq.com,扫码付款后并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通知工作人员获取招标文件和报名回执单,在收到代理机构电子招标文件和已盖章的报名回执单后即视为报名成功。需要邮寄招标文件的需单独注明招标文件邮寄地址和接收人,邮费自理。 备注:介绍信、报名回执单、报名费付款二维码详见附件(本招标文件58-60页)。 | ||
方式: | 现场获取或者邮寄或者网上报名 | ||
售价: | 100 | ||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
2020年12月23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 |||
地点: | 眉山市东坡区二环东路(北)49号4楼(乐山商业银行旁) | ||
五、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六、其它补充事宜 | |||
招标文件详见附件 | |||
附件 |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法院 | ||
地址: | 眉山市杭州中路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四川唯实建设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眉山市东坡区二环东路(北)49号2楼(乐山商业银行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