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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市消防救援大队购买健身房健身器材项目-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公告
新郑市消防救援大队购买健身房健身器材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HHW2020-235)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新郑市消防救援大队购买健身房健身器材项目(招标项目编号:LHHW2020-235),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新郑市消防救援支队。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购买健身房健身器材项目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3.3.1须具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采购要求;
3.3.2响应人须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应提供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的财务报表(若企业成立不足三年,则按成立年份推算);
3.3.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能力;(2019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的缴纳证明);
3.3.4响应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并提供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
3.3.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0年12月09日00时00分00秒---2020年12月15日00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1日09时30分00秒
递交方法: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12月21日09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37号)
七、其他公告内容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新郑市消防救援大队购买健身房健身器材项目,采购人为新郑市消防救援支队。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名称:新郑市消防救援大队购买健身房健身器材项目;
2.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3项目编号:LHHW2020-235;
2.4质量要求:合格;
2.5供货期:10日历天;
2.6标段划分:共划分一个标段;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落实环保、中小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3.1须具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采购要求;
3.3.2响应人须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应提供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的财务报表(若企业成立不足三年,则按成立年份推算);
3.3.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能力;(2019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的缴纳证明);
3.3.4响应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并提供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
3.3.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12月09日至2020年12月16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37号银丰商务A座13楼)
 3.方式:现场获取
 4.售价:500元
 备注:提供3.3.1-3.3.5项证明材料及授权委托书,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时间:2020年12月2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2.地点: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37号银丰商务A座13楼)
5.3逾期未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及磋商公告期限
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磋商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2020年12月09日至2020年12月16日。
7.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 购 人:新郑市消防救援支队
地  址:新郑市新村大道与中华北路交叉口向东五百米路北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37号银丰商务A座13楼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郑市消防救援大队。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郑市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新郑市新村大道与中华北路交叉口向东五百米路北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37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123@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202012081603554434288127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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