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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交投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鹤大分公司电缆采购及更换项目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我公司接受黑龙江省交投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鹤大分公司(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竞价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黑龙江省交投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鹤大分公司电缆采购及更换项目进行竞价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编号:0222HW20201791      
1.2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交投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鹤大分公司电缆采购及更换项目
1.3采购需求:电缆/1批,并提供电缆更换服务(详见采购文件)
1.4交 货期:合同签订后按照采购人需求进行供货。
1.5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30日内一次性支付合同金额100%价款(合同签订后付款前开具100%合同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1.6质 保 期: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1.7交货地点:江口站:鹤大高速公路K 52+593处、明义站:鹤大高速公路K86+653处、柳树站:鹤大高速公路K324+300处
1.8其它:具体情况详见竞价采购文件
二、采购方式:竞价采购(多次竞价)
三、采购预算:263,802.15元(含税、运输等一切价格)
四、意向供应商身份证明要求:
4.1意向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提供原件)。
4.2意向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证书(提供证书原件)。
4.3意向供应商须具有中国船级社认证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原件)。
4.4意向供应商须具有三年以上与本项目类似的机电设备安装业绩经验(提供3份不同年份的合同原件)。
4.5意向供应商须承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提供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原件)。
4.6意向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及不良信用记录(提供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1)意向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 //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网页截图为准)。
4.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4.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4.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的意向供应商,请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jygcg.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采购文件。下载时间为2020年12月9日9:00至2020年12月11日16:00(北京时间)。
5.2采购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开票信息详见采购文件)。意向供应商通过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支付下载。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文件费用按时足额汇入提示的银行账户。意向供应商自行登录账号在“招标文件下载”处点击“标书支付账号”获取采购文件费用的交纳账号,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文件费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将无法下载采购文件,且不能参与竞价。
六、采购保证金
6.1采购保证金形式:采用保函形式作为担保。
6.2采购保证金金额(保函担保金额):20,0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
6.3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1日17:00前。
6.4保函手续费用支付方式:意向供应商报名时请仔细阅读《开立保函合同》,将保函手续费用(50元/单)按时足额汇入系统指定银行账户。
注:1. 保函手续费有效的意向供应商无须缴纳保证金。
2.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保函手续费用按时足额汇入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采购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系统以短信的形式向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保函费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将无法下载采购文件,且不能参与竞价。
七、意向供应商证明材料审核:
7.1证明材料审核时间:成交后次日。
7.2证明材料审核方式:成交供应商须携带符合采购公告第4.1项-4.6项要求材料的原件及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详细、明确的分项报价表交由采购人审核。
7.3放弃成交或采购人审核结论为不合格的成交供应商报价均无效,其交纳的采购保证金不予退还。采购人可依次对报价次低的供应商进行审核,如果符合条件可将其确定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八、竞价安排
8.1竞价方式:减价
8.2减价幅度:500元
8.3自由竞价时间:2020年12月14日9:00至2020年12月14日10:00
8.4延时竞价周期:300秒
九、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按照报价最低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只有一家意向供应商参与报价且其报价没有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即可将其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十、声明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供标的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其采购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申请出具采购保证金保函的意向供应商,履约要求及保证责任详见开立保函合同)。意向供应商所供产品若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或未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将会列入采购人诚信评价体系。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ljygcg.com)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e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http://www.ejy365.com)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黑龙江省交投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鹤大分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鸡西市鸡东县兴农镇G11国道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代理机构: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8号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附件:供应商报名、缴纳保函、下载采购文件流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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