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乐县融媒体中心无线台站基础设施项目变更公告
微信分享
关注项目
标讯收藏
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立即查看
|
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一、采购项目名称:南乐县融媒体中心无线台站基础设施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LC[2020]044-TP30
三、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2020年11月30日、《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pyggzy.com/)上发布。
变更如下:
原公告和招标文件中为:
六、供应商及项目资质服务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证明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纳税及社会保障记录,提供2020年近三个月纳税及社保证明;
3、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带有验证码的财务报告。
4、为保证项目的售后服务质量,投标人须具有五星级GB/T27922-2011售后服务认证。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公告期内查询截图);
7、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变更为:
六、供应商及项目资质服务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证明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纳税及社会保障记录,提供2020年近三个月纳税及社保证明;
3、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带有验证码的财务报告。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公告期内查询截图);
6、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项目联系人:
采购人:南乐县融媒体中心
地址:南乐县昌州路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代理机构:南乐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址:南乐县昌州路财政局北三楼
发布人:南乐县政府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 2020年12月8日
二、采购项目编号:LC[2020]044-TP30
三、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2020年11月30日、《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pyggzy.com/)上发布。
变更如下:
原公告和招标文件中为:
六、供应商及项目资质服务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证明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纳税及社会保障记录,提供2020年近三个月纳税及社保证明;
3、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带有验证码的财务报告。
4、为保证项目的售后服务质量,投标人须具有五星级GB/T27922-2011售后服务认证。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公告期内查询截图);
7、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变更为:
六、供应商及项目资质服务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证明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纳税及社会保障记录,提供2020年近三个月纳税及社保证明;
3、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带有验证码的财务报告。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公告期内查询截图);
6、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项目联系人:
采购人:南乐县融媒体中心
地址:南乐县昌州路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代理机构:南乐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址:南乐县昌州路财政局北三楼
发布人:南乐县政府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 2020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