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乌齐县芫根榨菜食品生产加工厂工程项目无标段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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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 |
类乌齐县芫根榨菜食品生产加工厂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DPA-CDZB20170120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类乌齐县芫根榨菜食品生产加工厂工程项目已由类乌齐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藏昌类发改【2017】34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类乌齐县农牧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建筑面积3193.4平方米及附属工程、食品设备购置等; 2.2招标范围: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3建设地点:类乌齐县桑多镇; 2.4计划工期:工期为120日历天; 2.5质量标准:合格。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投标人须按藏建市管函〔2013〕119号文要求及藏建市管函〔2011〕85号进行备案;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有不良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企业不得报名。 四、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4日至2017年12月8日,在西藏自治区招标投标网(http:// www.xzzbtb.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报名。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7年12月4日至2017年12月8日,在西藏自治区招标投标网(http:// www.xzzbtb.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下载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2月25日15时30分,地点为昌都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招标投标网、昌都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示栏上发布。 八、其他: 8.1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招投标现场开标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 8.2根据《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调整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相关规定,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按此通知计取税金。 8.3各投标单位开标时需携带《入昌备案登记证》原件、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企业资质原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公证的委托代理人提供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需提供委托公证书)。 8.4拟派本项目的建造师在开标时必须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身份证到场,由监督部门核实身份信息,未到场或者身份信息不符的按废标处理。 8.5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850元,投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相关凭证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提供。不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单位,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类乌齐县农牧局 招标代理机构: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昌都市类乌齐县城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