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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地2017-WG-16号地块建设住宿餐饮(宾馆)用房项目“苏地2017-WG-16”号地块建设住宅餐饮(宾馆)用房项目智能化工程;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Report
“苏地2017-WG-16”号地块建设住宅餐饮(宾馆)用房项目智能化工程标段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地2017-WG-16”号地块建设住宅餐饮(宾馆)用房项目智能化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相发改投核[2018]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高铁新城聚泰大酒店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苏州高铁新城聚泰大酒店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市永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苏地2017-WG-16”号地块建设住宅餐饮(宾馆)用房项目智能化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相城区高铁新城开泰路东、万庄街南
    2.2规模:智能化造价约为600万元
    2.3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合同估算价(万元)
工期(天)
E3205010304004289003001
“苏地2017-WG-16”号地块建设住宅餐饮(宾馆)用房项目智能化工程
智能化
600.00
160
    2.4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二级]及以上或者[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2017-12-01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承担过2017年12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承担过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类似工程指2017年12月1日至今,单项合同金额为45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智能化工程(金额以施工合同上的合同金额为准),质量为合格,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的验收日期为准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的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扫描件,投标人相关业绩必须是经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项目,提供合同备案表(或施工合同验证页面)或合同信息归集表或建设主管部门官网上查询路径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的备案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3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一级](资质)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4财务要求:良好
    3.5信誉要求:良好
    3.6其他要求: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3)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备注:投标单位须在规定端口上传投标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4)苏州市外资格预审申请人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苏州市建筑业企业年度信用手册》或《外地进苏建筑企业信息登记通知书》,《苏州市建筑业企业年度信用手册》或《外地进苏建筑企业信息登记通知书》必须在规定的端口上传扫描件,未按规定上传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6.2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6.3其他要求:(1)投标申请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人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双面)、授权委托书、有效劳动合同和近三个月在该单位连续缴纳的社保证明扫描件,并在规定的端口上传扫描件;未按规定提供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2)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3)项目出资比例修改:政府投资:0.00%,私有资金: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其他国有:100.00%。(4)请各投标人投标前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合同信息归集系统中自查拟选派项目经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是否在其它工程中担任现场管理人员,避免中标后项目经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因在其它工程中担任现场管理人员处于锁定状态,无法办理合同信息归集系统。(5)本项目执行苏清办[2019]3号文(《省清欠办关于公布2019年春节前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被限制市场准入及通报批评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6)本工程执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相关规定。(7)本项目执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通知》(苏住建建[2019]50号文)“加强投标行为及标后履约失信管理”的规定,扣分分值按开标当日所在季度应执行的“苏州市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及标后履约考评结果”所列分值计取。(8)本项目执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筑施工领域进一步贯彻落实“苏安码”管理的通知》(苏住建质[2020]25号)。(9)本工程不接受自(2017年11月)以来因拖欠民工工资、弄虚作假等不良行为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报批评的企业投标,时间以通报发文日期为准。3.6.4本项目由招标人组建评选小组采用定性加定量(评审因素包括:业绩、施工班组人员情况、荣誉、项目经理答辩等)的评选方式确定7家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参加投标,资格预审合格申请人等于7家时全部入围;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少于7家时,重新发布资格预审公告。
    ?本工程不接受最新年度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定等级为C类及以下投标人参与投标。
    □近两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近一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近三个月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近五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合格制/有限数量制)。
    是否对所有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放投标邀请书
    □是?否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时间为:2020年12月04日17:00至2020年12月11日17:00;
    5.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2月16日 14时00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递交资审申请文件;
    6.2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http://www.szzyjy.com.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苏州高铁新城聚泰大酒店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苏州市永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
东吴北路221号汉庭酒店7楼
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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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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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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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传 真:
65268668
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
576369029@qq.com
备注:由于近期系统升级,请各投标人开标时提供非加密的投标文件光盘(格式为:nSZTF)便于投标文件解密失败时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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