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亚父街道2020-2021年度水利设施水毁修复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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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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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巢湖市亚父街道2020-2021年度水利设施水毁修复工程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巢湖市亚父街道2020-2021年度水利设施水毁修复工程
项目编号:2020AMMGC00512
方式:公开招标(定点抽签)
库类别:水利水电工程施工
抽签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12月01日
抽签(采购)日期:2020年12月04日
巢湖市亚父街道2020-2021年度水利设施水毁修复工程
项目中签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安徽泰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无
招标(采购)人名称:巢湖市亚父街道办事处
地址: 巢湖市亚父街道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巢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太湖山路原老党校(阳光花园小区大门对面)
联系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公示期:2020年12月04日至2020年12月07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函中应明确提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 巢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1-82339290【项目地点在合肥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巢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12月04日
附件: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巢湖市亚父街道2020-2021年度水利设施水毁修复工程
项目编号:2020AMMGC00512
方式:公开招标(定点抽签)
库类别:水利水电工程施工
抽签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12月01日
抽签(采购)日期:2020年12月04日
巢湖市亚父街道2020-2021年度水利设施水毁修复工程
项目中签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安徽泰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无
招标(采购)人名称:巢湖市亚父街道办事处
地址: 巢湖市亚父街道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巢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太湖山路原老党校(阳光花园小区大门对面)
联系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公示期:2020年12月04日至2020年12月07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函中应明确提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 巢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1-82339290【项目地点在合肥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巢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12月04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