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象州县寺村镇王院村公共文化服务中心工程(LBXZZC2020-C2-01555-HCJS)的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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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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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一、项目编号:LBXZZC2020-C2-01555-HCJS
二、项目名称:象州县寺村镇王院村公共文化服务中心工程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象州县第四建筑工程公司
供应商地址:象州县象州镇温泉大道106号
成交金额:捌拾陆万陆仟贰佰叁拾捌元壹角叁分(¥登录即可免费查看.13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名单:江永芬(组长)、谢洪志、张丽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捌仟陆佰陆拾贰元叁角捌分(¥8662.38元),代理服务费按(工程类)标准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方式计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象州县寺村镇人民政府
地址:象州县寺村镇商贸街22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方式:133248233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来宾市政和路北88号硅谷大厦15楼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真:0772-42127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4.监督部门信息
监督部门:象州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2-4369936
十、附件
1.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2.《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采购单位:象州县寺村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 12 月 15 日
附件信息:
专家推荐意见.pdf
366.0K
《中小微企业声明函》.pdf
66.6K
(12.4)象州县寺村镇王院村公共文化服务中心工程.doc
1007.6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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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名称:象州县寺村镇王院村公共文化服务中心工程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象州县第四建筑工程公司
供应商地址:象州县象州镇温泉大道106号
成交金额:捌拾陆万陆仟贰佰叁拾捌元壹角叁分(¥登录即可免费查看.13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 象州县寺村镇王院村公共文化服务中心工程 |
施工范围 | 象州县寺村镇王院村公共文化服务中心工程,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工期(合同履行期限) | 90天(日历天) |
项目经理 | 洪德忠 |
执业证书信息 | 桂245121226041 |
五、评审专家名单:江永芬(组长)、谢洪志、张丽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捌仟陆佰陆拾贰元叁角捌分(¥8662.38元),代理服务费按(工程类)标准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方式计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象州县寺村镇人民政府
地址:象州县寺村镇商贸街22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方式:133248233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来宾市政和路北88号硅谷大厦15楼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真:0772-42127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4.监督部门信息
监督部门:象州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2-4369936
十、附件
1.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2.《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采购单位:象州县寺村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 12 月 15 日
附件信息:
专家推荐意见.pdf
366.0K
《中小微企业声明函》.pdf
66.6K
(12.4)象州县寺村镇王院村公共文化服务中心工程.doc
1007.6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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