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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维笙宏声大酒店副楼电视机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重庆维笙宏声大酒店副楼电视机采购项目(第二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重庆维笙宏声大酒店副楼电视机采购项目(第二次)已由重庆维笙宏声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维笙宏声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重庆建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注:本招标公告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有时间均为24小时制北京时间,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特别注明除外)。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重庆维笙宏声大酒店副楼客房电视机采购项目(第二次)。
2.2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3 招标范围:重庆维笙宏声大酒店副楼电视机采购项目。包含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标准及要求(招标内容和要求的所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标准及要求(招标内容和要求)】。
2.4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在3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
    2.5质量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不少于整机一年及显示屏三年的免费质保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需具备有效的独立企业法人资质(投标人提供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涵盖电器的生产或销售,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注:如营业执照无法反映其经营范围的,应自行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网站上查询其经营范围,查询结果截图,打印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其投标无效。
3.2 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2020年12月10日至2020年12月 14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须携带法人身份证明(或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62号二层重庆水务招采中心购买招标文件。以上所有资料均现场检验原件,收取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等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套,由投标人在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未支付招标文件制作工本费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4.3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 12 月 31 日10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62号重庆水务招采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和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烟草行业招投标信息平台(www.tobaccobid.com)和国家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总公司外网(www.tobacco.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维笙宏声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重庆市南岸区南兴路1号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水务集团公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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