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市预算单位财政专线租用项目(第二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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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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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师市预算单位财政专线租用项目(第二包)单一来源
采购征求意见公示
一、采购单位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石河子市财政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师市预算单位财政专线租用项目(第二包)
三、采购项目内容:师市预算单位财政专线租用费用
四、单一来源采购原因:为确保师市各预算单位财政网络系统畅通,信息安全、节约资金,保证财政网络服务的一致性和连续性。
五、拟定供应商:中国移动石河子分公司
拟定供应商名称:中国移动石河子分公司
拟定供应商地址:石河子市天山路46号
联 系 人:郭娟 联系电话:13999538629
六、专业人员的论证意见:
论证意见一:为最大限度利用现有网络资源,确保应用的连续性和信息安全节约财政资金,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专家姓名: 曹向东 职 称:工程师
工作单位:师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
论证意见二:为保证线路的可靠性,应以主力运营商承担服务,同意单一来源采购。
专家姓名: 顾旭华 职 称:系统分析师
工作单位:师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
论证意见三:为实现服务的延续性及保障主干线路的可靠性,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专家姓名:韩跃 职 称:中级
工作单位:教育局
七、公示期限: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 <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通知》(新财购[2014]2号)第四章第三十八条规定,确定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即2020年12月14日起至2020年12月18日止。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并同时抄送石河子市财政局采购管理办公室。
八、供应商预报价:162648元;
联系方式:13999538629;
九、采购单位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办联系电话:0993-2068606、 0993-2068651
采购征求意见公示
一、采购单位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石河子市财政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师市预算单位财政专线租用项目(第二包)
三、采购项目内容:师市预算单位财政专线租用费用
四、单一来源采购原因:为确保师市各预算单位财政网络系统畅通,信息安全、节约资金,保证财政网络服务的一致性和连续性。
五、拟定供应商:中国移动石河子分公司
拟定供应商名称:中国移动石河子分公司
拟定供应商地址:石河子市天山路46号
联 系 人:郭娟 联系电话:13999538629
六、专业人员的论证意见:
论证意见一:为最大限度利用现有网络资源,确保应用的连续性和信息安全节约财政资金,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专家姓名: 曹向东 职 称:工程师
工作单位:师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
论证意见二:为保证线路的可靠性,应以主力运营商承担服务,同意单一来源采购。
专家姓名: 顾旭华 职 称:系统分析师
工作单位:师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
论证意见三:为实现服务的延续性及保障主干线路的可靠性,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专家姓名:韩跃 职 称:中级
工作单位:教育局
七、公示期限: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 <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通知》(新财购[2014]2号)第四章第三十八条规定,确定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即2020年12月14日起至2020年12月18日止。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并同时抄送石河子市财政局采购管理办公室。
八、供应商预报价:162648元;
联系方式:13999538629;
九、采购单位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办联系电话:0993-2068606、 0993-2068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