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救灾物资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标前更正公告
微信分享
关注项目
标讯收藏
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立即查看
|
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县级救灾物资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标前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525]GWCG[GK]202001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 称:县级救灾物资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11月20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因故修改
更正内容:
事项:评分标准、附件1参数、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更正为:
1、将原有评分项变更为:
(3)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
b.价格扣除的规则如下:
②技术项(F2×A2)满分为62分。
③商务项(F3×A3)满分为8分。
2、删除“附件 1:《救灾物资》相关货物技术参数中第二十二项,软体储水水桶(1000KG)及相关参数要求” 。
3、“附件 1:《救灾物资》相关货物技术参数中第十五项编织袋”,增加编织袋规格尺寸:55cm*90cm。
4、“附件 1:《救灾物资》相关货物技术参数中”增加“附件 1:《救灾物资》相关货物技术参数中”的国家行业标准若有更新或者不完全适用的,则以更新后的国家和部门标准执行或者投标人可自行提供适用的国家行业标准。
5、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更正为:2020-12-28 09:30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0年12月1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永春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 址:永春县桃城镇衙口街1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 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81号21层D单元
联系方式:0595-221937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0年12月11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525]GWCG[GK]202001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 称:县级救灾物资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11月20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因故修改
更正内容:
事项:评分标准、附件1参数、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更正为:
1、将原有评分项变更为:
(3)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
b.价格扣除的规则如下:
②技术项(F2×A2)满分为62分。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1.基本技术参数 | 49 | 根据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分:全部满足得49分,正偏离不加分,每负偏离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 |
2.样品 | 2 | 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棉大衣样品的情况进行评价: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材质细腻、手感顺滑、保温性强的加2分,否则不得分。 |
2 | 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折叠床样品的情况进行评价: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各部位安装牢固、焊接处光滑、无空隙,镀膜均匀的加2分,否则不得分。 | |
2 | 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雨衣雨鞋样品的情况进行评价: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成品色泽均匀、做工精良,无刺鼻的异味的加2分,否则不得分。 | |
2 | 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毛毯样品的情况进行评价: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面料手感顺滑柔软、材质细密、无明显颗粒感的加2分,否则不得分。 | |
3.项目保障措施 | 3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检测方案、质量保障,供货保障方案详细程度等进行横向评议,保障方案罗列齐全详细且保障方案可行性强的得3分;保障方案较为合理、可行性较强的得2分,保障方案合理性、可行性一般的得1分,保障方案不合理或未提供保障方案的本项不得分。 |
4.供货期 | 2 | 投标人承诺的交付时间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每提前5个日历日交付的得1分,满分2分。(未提供承诺函的不得分) |
③商务项(F3×A3)满分为8分。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1.质保期 | 2 | 投标人承诺的质保期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每增加6个月加1分,满分2分,否则不得分。 |
2. 业绩 | 3 | 投标人提交投标(或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通过政府采购取得类似项目业绩(采购货物须包含救灾物资),每提供一份的得1分,满分3分,其它不得分。(投标人须提供该业绩项目的中标(成交)公告(提供相关网站的下载网页及其网址)、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合同文本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并罗列业绩清单。未能提供业绩的或业绩资料提供不齐全,不得分) |
3.售 后服务要求 | 3 | 根据投标人承诺接到采购人电话通知后到场服务的响应时间进行评价:服务人员能在1小时内(含)到场服务的得3分;服务人员能在1小时(不含)-2小时内(含)到场服务的得2分;服务人员能在2小时(不含)-3小时内(含)到场服务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到场服务的响应时间,并提供相关可行的实施方案等佐证材料(如百度地图或高德地图等电子地图测算截图等佐证材料),如评委认为其响应时间的实施方案不可行或佐证材料不能合理证明其到达现场服务的响应时间的,则不得分。 |
2、删除“附件 1:《救灾物资》相关货物技术参数中第二十二项,软体储水水桶(1000KG)及相关参数要求” 。
3、“附件 1:《救灾物资》相关货物技术参数中第十五项编织袋”,增加编织袋规格尺寸:55cm*90cm。
4、“附件 1:《救灾物资》相关货物技术参数中”增加“附件 1:《救灾物资》相关货物技术参数中”的国家行业标准若有更新或者不完全适用的,则以更新后的国家和部门标准执行或者投标人可自行提供适用的国家行业标准。
5、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更正为:2020-12-28 09:30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0年12月1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永春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 址:永春县桃城镇衙口街1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 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81号21层D单元
联系方式:0595-221937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0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