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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检察院九楼阅览室改造项目邀标公告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检察院九楼阅览室改造项目
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本项目为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检察院九楼阅览室改造项目,采购人为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检察院,现就本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发布公告、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或者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邀请不少于3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规定,由采购单位和评审专家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磋商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需求:请获得邀请资格的单位与采购代理单位联系获取书面文档。
1.2本项目设置最高磋商限价,最高磋商限价为533000元人民币(含税),供应商磋商报价高于最高磋商限价的,为无效响应。报价包含本项目设备及配套材料送至甲方指定地点。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1.2供应商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
2.1.3供应商需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不在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1.4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2.2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
2.2.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同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2.2.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拟选派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并具备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不得有在建工程。
2.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 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 被暂停或取消磋商资格的;
(3) 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情形的;
(5) 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6) 在最近五年内参与的采购活动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2.4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
请供应商与采购代理单位联系获取有效磋商采购文件,每份500元,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领取(购买)招标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经办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2)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及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上述所有复印件需加盖投标单位法人印章,经核验无误后方可领取。
4. 磋商保证金:无
5. 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2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检察院前楼507会议室(濠南路251号)。
5.3  开标时间:2020年12月2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4  开标地点:南通市人民检察院前楼507会议室(濠南路251号)。
5.5 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不予接收磋商响应文件:
5.5.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5.2 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
5.5.3 未按照本采购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
6. 联系方式
采购人: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代理单位:江苏东方华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邮  箱:dfhxnt@126.com
 
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检察院
2020年12月11日
 
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检察院九楼阅览室改造项目
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本项目为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检察院九楼阅览室改造项目,采购人为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检察院,现就本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发布公告、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或者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邀请不少于3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规定,由采购单位和评审专家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磋商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需求:请获得邀请资格的单位与采购代理单位联系获取书面文档。
1.2本项目设置最高磋商限价,最高磋商限价为533000元人民币(含税),供应商磋商报价高于最高磋商限价的,为无效响应。报价包含本项目设备及配套材料送至甲方指定地点。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1.2供应商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
2.1.3供应商需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不在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1.4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2.2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
2.2.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同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2.2.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拟选派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并具备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不得有在建工程。
2.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 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 被暂停或取消磋商资格的;
(3) 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情形的;
(5) 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6) 在最近五年内参与的采购活动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2.4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
请供应商与采购代理单位联系获取有效磋商采购文件,每份500元,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领取(购买)招标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经办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2)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及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上述所有复印件需加盖投标单位法人印章,经核验无误后方可领取。
4. 磋商保证金:无
5. 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2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检察院前楼507会议室(濠南路251号)。
5.3  开标时间:2020年12月2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4  开标地点:南通市人民检察院前楼507会议室(濠南路251号)。
5.5 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不予接收磋商响应文件:
5.5.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5.2 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
5.5.3 未按照本采购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
6. 联系方式
采购人: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代理单位:江苏东方华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邮  箱:dfhxnt@126.com
 
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检察院
2020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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