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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第九完全学校建设项目-第二标段-招标文件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4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资金现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2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0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南阳市第九完全学校建设项目
 
 
 
监 理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WLZY-2020-JG074
 
 
招   标   人:南阳淯龙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阳光宏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二〇二〇年十二月
目  录
 
第 1 章 
招标公告.......................................................... 2
第 2 章 
投标人须知........................................................ 9
1 总则........................................................................... 12
2 招标文件....................................................................... 13
3 投标文件....................................................................... 14
4 投标........................................................................... 15
5 开标与评标..................................................................... 16
6 中标........................................................................... 17
7 重新招标....................................................................... 18
8 签订合同....................................................................... 18
9 履约保证金..................................................................... 18
第 3 章 
合同文件......................................................... 19
第 4 章 
投标文件格式..................................................... 32
1 投标函......................................................................... 35
2 授权委托书..................................................................... 37
3 投标保证金..................................................................... 38
4 资格文件....................................................................... 39
4.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39
4.2 业绩证明材料............................................................... 40
4.3 财务状况................................................................... 41
4.4 单位信用及诉讼情况说明...................................................... 41
4.5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说明........................................................ 41
4.6 主要监理人员情况............................................................ 42
5 监理机构....................................................................... 45
6 监理大纲....................................................................... 46
7 投标报价计算书.................................................................. 47
7.1 报价组成................................................................... 47
7.2 投标报价汇总............................................................... 47
7.3 报价组成计算............................................................... 48
8 其他材料....................................................................... 50
附件 
评标细则........................................................... 51
 
 
 
第 1 章  招标公告
南阳市第九完全学校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南阳市第九完全学校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阳淯龙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阳光宏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和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南阳市第九完全学校建设项目
2、项目编号:WLZY-2020-JG074
3、建设地点:南阳光电产业聚集区王安路以西
4、计划工期:
施工标段:270日历天
监理标段:工程施工及保修期阶段全过程监理
5、质量要求:合格;
6、招标范围:
施工标段:工程量清单和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监理标段:工程施工及保修期阶段全过程监理
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8、标段划分:共分为2个标段
第1标段:包含幼儿园、小学部教学楼、初中部教学楼、宿舍楼及连廊、食堂、风雨操场、综合楼、连廊、人防地下室、看台、高中部宿舍楼、高中部学生餐厅、室外工程等
第2标段:本项目监理。
二、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施工标段(第1、2标段):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在投标单位注册,不含临时注册建造师),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
(4)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近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不足三年的,按已有年份提供;
(6)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2020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提供加盖公章的查询网页及查询途径,社保部门未提供网络查询服务的需由社保部门出具证明并注明查询电话);
(7)投标人应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要将查询网页、内容进行截图或拍照,提供的截图或拍照内容要完整清晰并加盖公章;(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日期)(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
(8)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经理),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如若承诺不实,所造成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2监理标段(第2标段):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设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投标人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2020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提供加盖公章的查询网页及查询途径,社保部门未提供网络查询服务的需由社保部门出具证明并注明查询电话);
(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近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不足三年的,按已有年份提供;
(5)投标人应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要将查询网页、内容进行截图或拍照,提供的截图或拍照内容要完整清晰并加盖公章;(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日期)(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
(6)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如若承诺不实,所造成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资格挂靠,转包,分包。
2.4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南阳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三、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潜在投标人请于2020年12月14日09时00分—2020年12月18日17时00分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由于全市诚信库统一,需报名的潜在投标企业都需要在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企业诚信库并办理CA数字证书)。
3.2地点: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卧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nywlzy.com)”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3.3报名须知:
(1) 企业诚信库注册:由于全市诚信库统一,需报名的潜在投标企业都需要在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企业诚信库并办理CA数字证书。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入库办理参见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nyggzyjy.cn)下载专区《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企业办理诚信库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需携带原件到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审核。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责任自负。
(2) 办理CA数字证书:投标企业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后,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在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CA数字证书办理请参见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CA办理所需资料》。
(3) 在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企业诚信库并办理CA数字证书的,均可以登录南阳市卧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4) 在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的CA数字证书,按照卧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操作手册上设置完成后,仍登录不上卧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包括CA数字证书到期续费的),请投标企业携带公司CA数字证书到卧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绑定CA数字证书。
3.4招标文件费:不收取。
3.5本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允许转账、电子投标保函两种方式。
(1)转账:投标企业需严格按所投项目所投标段系统自动生成的“费用缴纳说明单”中的银行帐号交纳保证金,确认相关信息无误;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打入指定账户;企业基本账户必须与企业诚信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信息完全一致;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开标时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显示的银行数据为准;系统未显示或未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交纳均视为未缴纳保证金,不能参加开标活动。
(2)电子投标保函: 报名成功后,在项目左侧功能列表找到‘投标保函办理和保证金绑定’在所参与投标报名的标段右侧,点击保函办理(具体流程详见保函办理操作手册)。开标时未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出具电子投标保函的,视为未交纳保证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能参加开标活动。
四、投标文件递交
4.1截止时间:2021年1月5日9:30(北京时间);
4.2地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卧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系统,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视为无效投标。代理机构在南阳市卧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阳市卧龙区服装城2号楼3楼)组织远程开标。
4.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卧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内登录卧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等候开标,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本次项目解密时长为40分钟,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投标人准备不到位,造成无法及时解密、网络问题等情况造成开标无法继续的,错过解密时长,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阳淯龙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3005776199160
地 
址:南阳市卧龙区文化路518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13783777810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阳光宏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5MA3XBYJKX2
地 
址:南阳市宛城区建设东路1169号
联系人:路峰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监督部门:(全称): 南阳市卧龙区住房与城乡建设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1303725826811M
联系人:谢东辉
联系方式:0377-62297087
 
监督单位:南阳市卧龙区教育体育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1303006002365C
联系人:李明
电话:0377-63189778
 
南阳市卧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企业诚信库注册电话:0377-61176186
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377-67778860
CA数字证书技术支持电话:0377-61176139
地址:南阳市龙升工业园龙升大道卧龙服装城二号楼三楼
网址:www.nywlzy.com
 
南阳市卧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企业诚信库注册电话:0377-61176186
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377-67778860
CA数字证书技术支持电话:0377-61176139
地址:南阳市龙升工业园龙升大道卧龙服装城二号楼三楼
网址:www.nywlzy.com
第 2 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1.1.2
招  标  人
招 标 人:南阳淯龙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
1.1.3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阳光宏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3
1.1.4
项 目 名 称
南阳市第九完全学校建设项目
4
1.1.5
工程建设地点
南阳光电产业聚集区王安路以西
5
1.1.6
资 金 来 源
财政资金
6
1.1.7
招 标 范 围
工程施工及保修期阶段全过程监理
7
1.1.8
监理服务期
工程施工及保修期阶段全过程监理
8
1.1.9
招 标 方 式
国内公开招标
9
1.3.1
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设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投标人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2020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提供加盖公章的查询网页及查询途径,社保部门未提供网络查询服务的需由社保部门出具证明并注明查询电话);
(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近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不足三年的,按已有年份提供;
(5)投标人应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要将查询网页、内容进行截图或拍照,提供的截图或拍照内容要完整清晰并加盖公章;(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日期)(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
(6)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如若承诺不实,所造成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10
1.9
踏 勘 现 场
不组织
11
3.3.1
投标文件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时间起60天
12
3.4.1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缴纳
本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允许转账、电子投标保函两种方式
1.1、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1年1月4日 下午17:00分(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1.2、第2标段保证金金额为:贰万元整(¥20000.00元)
1.3、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转入卧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且转账时应在汇款附言(备注)栏严格按照规定分项目及标段填写。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附言(备注)填写规定如下:“XX项目XX标段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如投报多个标段,保证金应分标段分别足额转入。多个标段保证金不能合计金额转入。凡出现投标保证金未按时到账,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足额缴纳,未按要求填写(绑定)致使保证金无法识别的,视为未缴纳保证金。
1.4、为有效保护投标人信息,卧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本项目开标前不获悉投标保证开具保证金收款收据,缴纳日期以开标时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显示的银行数据为准。为确保各投标人顺利进场交易,投标人支付账户必须为基本账户并且与卧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库中录入的基本账户一致(不支持结算卡支付)。非企业基本账户,请及时登录系统申请变更并及时提交至卧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进行审核(卧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变更信息无需审核)。因投标人的原因造成的无法缴费、无法投标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5、保证金汇入账户和账号详见网上报名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费用缴纳说明单。
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卧龙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将保证金成功绑定至所投标项目,并打印系统生成的回执单二维码图片,制作在投标文件中,作为缴纳保证金依据。(没有进行绑定,视同缴费失败;“回执单”生成二维码图片后,缴费成功)
保证金缴纳绑定操作手册链接地址:http://www.nywlzy.com/hyczsc/16604.jhtml
1.6、投标人只需要网上报名、缴费、绑定,上传投标文件,开标当天按照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携带纸质版文件进行投标。
1.7、保证金已到中心账户,但未成功绑定的,可通过交易系统申请退款。保证金缴纳绑定操作手册链接地址:http://www.nywlzy.com/hyczsc/16604.jhtml
注:未中标的投标人保证金由中心项目负责人提出退款申请,经各部门核对后,通过交易系统退还给投标人。
13
3.5.1
签字及盖章要求
1、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签名、签章
2、电子投标文件中所有要求签章的地方都应用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CA印章签章;所有要求盖章的地方都应加盖投标人单位(法定名称)的CA印章。
14
3.5.2
投标文件的制作
1、投标人应按照本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如有漏项或代理机构、采购人认为其投标文件有明显缺陷的,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2、电子投标文件需要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并使用CA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详见《详见卧龙区公共资源全电子流程操作手册》,(http://www.nywlzy.com/hyczsc/17055.jhtml)。否则,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电子交易系统拒绝。
3、电子投标文件中的图片应清晰可辩,否则所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文件计量单位:除在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有规定的之外,计量单位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5
4.1.1
投标截止时间
2021年1月5日上午9:30分
16
5.1.1
开      标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17
8.1
合 同 签 订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18
招标控制价
监理招标控制价:
人民币壹拾肆万元整(¥: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0元)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的视为无效投标,其投标按废标处理。
19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为:.file),投标人上传时必须得到系统“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并认真检查电子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或送达的,视为逾期送达。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0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形式:
由企业基本账户转入指定账户,现金或保函。
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金额的3%
履约担保金缴纳账户:
开户行:南阳市卧龙区农村信用合作社
地址:南阳市人民北路与两相路交叉口北120米
账户:南阳市卧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00000137934698270012
注:签订合同时出具履约担保收据
21
招标代理费:代理服务费按发改价[2015]299号文规定标准向中标人收取。
22
公证费:中标人交纳
23
特别提醒:中标企业需向招标人提供叁套纸质投标文件、贰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并签字盖章,确保内容清晰完整。

1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监理标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工程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  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7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8  监理服务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9  招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工程概况
1.2.1工程概况:南阳市第九完全学校建设项目位于南阳市卧龙区王安路与龙升大道附近,规划建筑面积约148041平方米。
1.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3.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监理工作的资格条件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资质文件和资料,以证明其资格符合要求。
1.3.2 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应满足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款的要求;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材料的。否则,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招投标双方应为对方在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中涉及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费用自理。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 招标公告;
(2) 投标人须知;
(3) 合同文件;
(4) 投标文件格式;
(5) 附件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卧龙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会员平台”提出澄清申请,要求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截止时间15天前,通过卧龙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发起澄清通知,并以发送手机短信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投标人应及时登录会员平台查看,若因自身原因造成损失自行承担)。如果澄清通知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投标截止时间应相应延长。
2.2.3异议提出方式: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使自已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书面形式按照卧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异议(质疑)须知”要求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异议书均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通过卧龙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发起澄清通知修改招标文件,并以发送手机短信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投标人应及时登录会员平台查看,若因自身原因造成损失自行承担)。如果澄清通知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投标截止时间应相应延长。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函;
(2)授权委托书;
 (3)投标保证金;
(4)资格文件;
(5)监理机构;
(6)监理大纲;
(7)投标报价计算书;
(8)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材料。
3.2 投标报价
3.2.1 不允许任一投标人对同一招标项目提出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3.2.2 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报价,但应同时提交修改后的投标报价计算书。其份数和格式应与投标文件相同,否则,修改无效。
3.3 投标有效期
3.3.1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时间起60天。
3.3.2 招标人认为有必要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时,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但最长不超过30日历天。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答复招标人的上述要求。投标人若拒绝招标人的要求,可在原定有效期期满后收回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无效,并可退还;若接受招标人的要求,则投标文件继续有效,但仍不允许修改,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期内,本须知第3.4条的规定仍适用。
3.4 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保证金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未按规定的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3.4.2 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规定提交了履约担保证件并签订了合同后退还。
3.4.3 若发生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招标代理人可以没收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第3.3条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2)投标人提交保证金后不投标的。
(3)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5 投标文件的编制
3.5.1 签字及盖章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2 投标文件的制作: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5日上午9:30分,投标人应在此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南阳市卧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4.1.2 投标文件的递交: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9)。
4.1.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1.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2.1 投标人若需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必须在本须知第4.2.1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送达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签收。
4.2.2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3.5条和第4.1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和标记,并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4.2.3 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按本须知3.4.3款的规定可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4.3 投标文件的拒绝与无效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可以拒绝或按无效标处理: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未参加开标会议;
(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逾期送达;
(3)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经法定代表人签名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名;
(5)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字迹模糊导致无法确认监理大纲、投标价格等内容;
(7)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
(8)投标人未按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
(9)投标人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工程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
(10)投标人对同一招标工程递交两份或两份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11)投标文件中含有虚假资料;
(12)未响应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13)投标文件采用活页装订的。
5开标与评标
5.1 开标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卧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内登录卧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等候开标,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本次项目解密时长为40分钟,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投标人准备不到位,造成无法及时解密、网络问题等情况造成开标无法继续的,错过解密时长,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
5.2 评标
5.2.1 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细则对所有有效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1-3名,并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
5.2.2 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由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4人,招标人代表1人组成,评标委员会专家确定方式:从相关有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委员会主任委员由全体委员推选产生,评标活动由主任委员主持。
5.2.3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见本招标文件附件。
5.3 算术性修正
5.3.1 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校核其投标报价是否存在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为:
1)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或费率)不一致时,以单价金额(或费率)为准,但单价金额(或费率)有明显小数点错误的除外。
5.3.2 评标委员会将按上述算术性修正原则修正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并书面通知投标人确认。如投标人确认,修正后的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5.4 投标文件的澄清
5.4.1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或与招标文件的偏差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
5.4.2 投标人对澄清的问题需书面答复的,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名确认,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4.3 除按照本招标文件5.3.1条规定的算术性修正外,投标人的澄清不得修改投标报价或投标文件中的其他实质性内容。
6中标
6.1 中标人的确定
6.1.1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评标报告确定中标人。
6.1.2 招标人将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6.1.3 招标人不保证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中标,也无义务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作任何解释和说明。
6.2 中标通知
6.2.1 在本须知第3.3条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招标人应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6.2.2 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请携带中标通知书原件到招标人处签订合同及办理相关事宜。
7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人少于3个的;
(2)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全部被否决的。
8 签订合同
8.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8.2 中标人在规定时间内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又无正当理由,或未按本须知第8条的规定提交履约担保,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可依序与确定的其他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
9 履约保证金
  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0相关费用
   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代理服务费按发改价[2015]299号文规定标准向中标人收取。中标人需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公证费等相关费用。
第 3 章 
合同文件
工程施工监理合同书
委 托 人:                             
     
监 理 人:
                                   
合同名称: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委托人名称)   
(以下简称委托人)与    (监理人名称)    (以下简称监理人),提供       
(工程名称)         工程    (监理项目名称)    监理服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建设地点:                                      
3.工程等别(级):                                   
4.工程总投资(人民币,下同):                    
万元
5.工期:                                             
(二)监理范围:
1.监理项目名称:                                       
2.监理项目内容及主要特性参数:
3.监理项目投资:                                       
4.监理阶段:   (施工期、保修期)  
(三)监理服务内容、期限
1.监理服务内容: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
2.监理服务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四)监理服务酬金
监理正常服务酬金为(大写)                                  
 元,由委托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方式、时间向监理人支付。
(五)监理合同的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
1.监理合同书(含补充协议);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监理大纲;
7.双方确认需进入合同的其他文件。
上列合同文件为一整体,代替了本合同书签署前双方签署的所有的协议、会谈记录以及有关相互承诺的一切文件。
(六)本合同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
(七)合同书正本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双方各执壹份;副本  陆  份,委托人执  叁  份,监理人执  叁  份。
 
委 
托  人:    
(盖章)            监理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    
       法定代表人:   (签名)    
或授权代表:     (签名)    
       或授权代表:   (签名)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邮   
编:                   
       邮    编:                
电   
话:                   
       电    话: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第一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词语涵义及适用语言
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约定外,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一、“委托人”指承担工程建设项目直接建设管理责任,委托监理业务的法人或其合法继承人。
二、“监理人”受委托人委托,提供监理服务的法人或其合法继承人
三、“承包人”指与委托人(发包人)签订施工合同,承担工程施工的法人或其合法继承人。
四、“监理机构”指监理人派驻工程现场直接开展监理业务的组织,由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以及其他人员组成。
五、“监理项目”是指委托人委托监理人实施建设监理的工程建设项目。
六、“服务”是指监理人根据监理合同约定所承担的各项工作,包括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
七、“正常服务”指监理人按照合同约定的监理范围、内容和期限所提           供的服务。
八、“附加服务”指监理人为委托人提供正常服务以外的服务。
九、“服务酬金”指本合同中监理人完成“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应得到的正常服务酬金和附加服务酬金。
十、“天”指日历天。
十一、“现场”指监理项目实施的场所。
第二条 
本合同适用的语言文字为汉语文字。
监理依据
    第三条 
监理的依据是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有关技术标准;经批准的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及其相关文件;监理合同、施工合同等合同文件。具体内容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通知和联系
第四条 
委托人应指定一名联系人,负责与监理机构联系,更换联系人时,应提前通知监理人。
第五条 
在监理合同实施过程中,双方的联系均应以书面函件为准。在不做出紧急处理即可能导致安全、质量事故的情况下,可先以口头形式通知,并在48小时内补做书面通知。
第六条 
委托人对委托监理范围内工程项目实施的意见和决策,应通过监理机构下达,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委托人的权利
第七条 
委托人享有如下权利:
    一、对监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撤换不能胜任监理工作人员的建议或要求;
二、对工程建设中质量、安全、投资、进度方面的重大问题的决策权;
三、核定监理人签发的工程计量、付款凭证;
四、要求监理人提交监理月报、监理专题报告、监理工作报告和监理工作总结报告;
五、当监理人发生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违约情形时,有权解除本合同。
监理人的权利
第八条  委托人赋予监理人如下权利:
一、审查承包人拟选择的分包项目和分包人,报委托人核准;
二、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等各类文件;
三、核查并签发施工图纸;
四、签发合同项目开工令、暂停施工指示,但应事先征得委托人同意;签发进场通知、复工通知;
五、审核和签发工程计量、付款凭证;
六、核查承包人现场工作人员数量及相应岗位资格,有权要求承包人撤换不称职的现场工作人员;
    七、发现承包人使用的施工设备影响工程质量或进度时,有权有求承包人增加或更换施工设备;
八、当委托人发生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违约情形时,有权解除本合同;
九、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权利。
 
委托人的义务
第九条 
工程建设外部环境的协调工作。
第十条 
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数量、方式,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开展监理服务的有关工程建设的资料。
第十一条 
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机构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问题作出书面决定,并及时送达监理机构。超出约定时间,监理机构未收到委托人的书面决定,且委托人未说明理由,监理机构可认为委托人对其提出的事宜已无不同意见,无须再作确认。
第十二条 
与承包人签订的施工合同中明确赋予监理人的权限,并在工程开工前将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通知承包人。
第十三条 
提供监理人员在现场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具体内容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如果不能提供上述条件的,应按实际发生费用给予监理人补偿。
第十四条 
按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监理服务酬金。
第十五条 
为监理机构指定具有检验、试验资质的机构并承担检验、试验相关费用。
第十六条 
维护监理机构工作的独立性,不干涉监理机构正常开展监理业务,不擅自作出有悖于监理机构在合同授权范围内所作出的指示的决定;未经监理机构签字确认,不得支付工程款。
第十七条 
为监理人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如要求监理人自己投保,则应同意监理人将投保的费用计入报价中。
第十八条 
将投保工程险的保险合同提供给监理人作为工程合同管理的一部分。
第十九条 
未经监理人同意,不得将监理人用于本工程监理服务的任何文件直接或间接用于其他工程建设中。
监理人的义务
第二十条 
本着“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原则,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监理服务内容为委托人提供优质服务。
第二十一条 
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组建监理机构,并进驻现场。及时将监理规划、监理机构及其主要人员名单提交委托人,将监理机构及其人员名单、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的授权范围通知承包人;实施期间有变化的,应当及时通知承包人。更换总监理工程师和其他主要监理人员应征得委托人同意。
第二十二条 
发现设计文件不符合有关规定或合同约定时,应向委托人报告。
第二十三条 
核验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质量,检查、检验并确认工程的施工质量;检查施工安全生产情况。发现存在质量、安全事故隐患,或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应按有关规定及时采取相应的监理措施。
第二十四条 
监督、检查工程施工进度。
第二十五条 
按照委托人签订的工程保险合同,做好施工现场工程保险合同的管理。协助委托人向保险公司及时提供一切必要的材料和证据。
第二十六条 
协调施工合同各方之间的关系。
第二十七条 
按照施工作业程序,采取旁站、巡视、跟踪检测和平行检测等方法实施监理。需要旁站的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第二十八条 
及时做好工程施工各种监理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并保证现场记录、试验、检验、检查等资料的完整和真实。
第二十九条 
编制《监理日志》,并向委托人提交监理月报、监理专题报告、监理工作报告和监理工作总结报告。
第三十条 
按有关规定参加工程验收,做好相关配合工作。委托人委托监理人主持的分部工程验收由专用合同条款约定。
第三十一条 
妥善做好委托人所提供的工程建设文件资料的保存、回收及保密工作。在本合同期限内或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终止后的一定期限内,未征得委托人同意,不得公开涉及委托人的专利、专有技术或其他需保密的资料,不得泄露与本合同业务有关的技术、商务等秘密。
监理服务酬金
第三十二条 
监理正常服务酬金的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第三十三条 
除不可抗力外,有下列情形之一且由此引起监理工作量增加或服务期限延长,均应视为监理机构的附加服务,监理人应得到监理附加服务酬金:
一、由于委托人、第三方责任、设计变更及不良地质条件等非监理人原因致使正常的监理服务受到阻碍或延误;
二、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委托人要求监理机构完成监理合同约定范围和合同以外的服务;
三、由于非监理人原因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时,其善后工作或恢复执行监理业务的工作。
监理人完成附加服务应得到的酬金,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方法或监理补充协议计取和支付。
第三十四条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监理酬金标准变化时,应按有关规定调整监理服务酬金。
第三十五条 
委托人对监理人申请支付的监理酬金项目及金额有异议时,应当在收到监理人支付申请书后7天内向监理人发出异议通知,由双方协商解决。7天内未发出异议通知,则按通用合同条款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的约定支付。
合同变更与终止
第三十六条 
因工程建设计划调整、较大的工程设计变更、不良地质条件等非监理人原因致使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范围、内容和服务形式发生较大变化时,双方对监理服务酬金计取、监理服务期限等有关合同条款应当充分协商,签订监理补充协议。
第三十七条 
当发生法律或本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时,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书面通知对方;若通知送达后28天内未收到对方的答复,可发出终止监理合同的通知,本合同即行终止。因解除合同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应由责任方赔偿损失。
第三十八条 
在监理服务期内,由于国家政策致使工程建设计划重大调整,或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时,双方协商解决因合同终止所产生的遗留问题。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在监理期限届满并结清监理服务酬金后即终止。
违约责任
第四十条 
委托人未履行合同条款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九条约定的义务和责任,除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监理人支付违约金外,还应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和责任。
第四十一条 
委托人未按合同条款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约定支付监理服务酬金,除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监理人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外,还应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支付义务。
第四十二条 
监理人未履行合同条款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约定的义务和责任,除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外,还应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和责任。
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工程项目主管部门或合同争议调解机构调解;协商或调解未果时,经当事人双方同意可由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争议调解机构、仲裁机构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第四十四条 
在争议协商、调解、仲裁或起诉过程中,双方仍应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
其 

第四十五条 
委托人可以对监理人提出并落实的合理化建议给予奖励。奖励办法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第二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监理依据
第三条 
本合同的监理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以及有关设计文件、上级部门批准文件、监理合同、工程施工合同、有关施工技术规范以及有关项目资料。
委托人的权利
第七条
五、当监理人发生下列违约情形时,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
1、监理人不再具有承担本工程项目监理业务的能力;
2、监理人未按合同规定及时组织人员进驻施工现场,或由于监理人原因造成施工工期延误;
3、因监理事故而给发包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监理人的权利
第八条
九、委托人赋予监理人的其他权利:
在监理工作开展过程中,委托人根据实际情况赋予监理人相应权力。
委托人的义务
第十条    委托人向监理机构免费的资料为:
序号
资料名称
份数
提供时间
收回时间
保存和保密要求
1
批复文件
1
合同生效后
合同终止前
保密
2
施工图纸
3
合同生效后
合同终止前
不得流入非相关单位及个人
3
施工合同
1
合同生效后
合同终止前
不得流入非相关单位及个人
4
承包人投标文件
1
合同生效后
合同终止前
保密
5
有关技术资料
1
合同生效后
合同终止前
不得流入非相关单位及个人
6
其它相关资料
1
合同生效后
合同终止前
不得流入非相关单位及个人

第十一条 
委托人对监理机构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决定并送达的时限:
一般文件5天;紧急事项1天;变更文件3天。
第十三条 
删除本款全文。并代之以:在监理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均包含于监理服务酬金内。
监理人的义务
第二十条 
监理服务内容:对本工程施工及保修期全过程监理。
第二十一条 
监理人应当在工程开工7日前组建监理机构,并进驻现场。
第二十七条 
需旁站监理的工程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由投标人根据工程情况选定并加以说明。特殊情况按发包人要求执行。
第三十条 
委托人委托监理人主持的分部工程验收:在工程施工期间,委托人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第三十一条 
在本合同终止后60天内,未征得委托人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合同业务有关的技术、商务等秘密。
监理服务酬金
第三十二条 
监理正常服务酬金支付方法:
一、支付时间为:合同生效后的一个月内,支付监理费总额的10%;其余按工程进度支付监理服务报酬,监理工作完成后付清所有监理服务酬金。
二、支付方式为: 银行转帐。
违约责任
第四十条 
委托人违约,应支付给监理人违约金。
违约金:双方协商确定。
第四十一条 
因委托人延期支付监理服务酬金而向监理人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双方协商确定。
第四十二条 
监理人违约,应支付给委托人违约金。
违约金:双方协商确定。
 
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三条 
争议调解、仲裁机构:
合同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不成、不愿提请争议评审或不接受争议评审组意见的,约定的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    提交工程所在地仲裁委员会  
  。
附加协议条款
第四十六条 
监理人员调整
1、若投标人中标,签订合同时须提交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有关证书,在监理期间由招标人保管,监理机构人员必须相对稳定;未经发包人同意,更换项目总监须向招标人支付伍万元(¥50000元)的违约金,更换其他监理工程师须向招标人支付壹万元(¥10000元)的违约金,更换后的项目总监不得低于原来的职称、学历。
2、总监理工程师每月应在工地时间不少于22天,总监理工程师离开工地应经发包人同意,并应以书面形式指定经发包人同意的代理人。
3、主要监理人员必须保持相对稳定,未经发包人同意,更换主要监理人员须向招标人支付叁万元/人的违约金。
 
 
 
 
 
 
 
 
 
 
 
第三部分 
附件
本合同监理服务内容:包括本次招标工程全部内容的建设监理工作。
(一)设计方面
1、检查并签发施工图,发现问题向委托人反映,重大问题向委托人做专题报告。
2、主持或与委托人联合主持设计技术交底会议,编写会议纪要。
3、协助委托人会同设计人对重大技术问题和优化设计进行专题讨论。
4、审核承包人对施工图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委托人会同设计人进行研究。
5、其他相关业务。
(二)采购方面
1、协助委托人进行采购招标。
2、协助委托人对进场的永久工程设备进行质量检验与到货验收。
3、其他相关业务。
(三)施工方面
1、协助委托人进行工程施工招标和签订工程施工合同。
2、全面管理工程施工合同,审查承包人选择的分包单位,并报委托人批准。
3、督促委托人按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落实必须提供的施工条件;检查承包人的开工准备工作。
4、审核按工程施工合同文件约定应由承包人提交的设计文件。
5、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措施计划;审核工艺试验成果等。
6、进度控制。协助委托人编制控制性总进度计划,审批承包人编制的进度计划;检查实施情况,督促承包人采取措施,实现合同工期目标。当实施进度发生较大偏差时,要求承包人调整进度计划;向委托人提出调整控制性进度计划的建议意见。
7、施工质量控制。审查承包人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措施;审查承包人的实验室条件;依据工程施工合同文件、设计文件、技术标准,对施工全过程进行检查,对重要部位、关键工序进行旁站监理;按照有关规定,对承包人进场的工程设备、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中间产品进行跟踪检测和平行检测,复核承包人自评的工程质量等级;审核承包人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处理方案,参与调查质量事故。
8、资金控制。协助委托人编制付款计划;审查承包人提交的资金流计划;核定承包人完成的工程量,审核承包人提交的支付申请,签发付款凭证;受理索赔申请,提出处理建议意见;处理工程变更。
9、施工安全控制。审查承包人提出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并检查实施情况;检查防洪度汛措施落实情况;参与安全事故调查。
10、协调施工合同各方之间的关系。
11、按有关规定参加工程验收,负责完成监理资料的汇总、整理,协助委托人检查承包人的合同执行情况;做好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或者配合工作,提供工程监理资料,提交监理工作报告。
12、档案管理。做好施工现场的监理记录与信息反馈,做好监理文档管理工作,合同期限届满时按照档案管理要求整理、归档并移交委托人。
13、监督承包人执行保修期工作计划,检查和验收尾工项目,对已移交工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等调查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
14、按照委托人签订的工程保险合同,做好施工现场工程保险合同的管理。协助委托人向保险公司及时提供一切必要的材料和证据。
15、其他相关工作。
 
 
 
 
 
 
 
 
 
 
 
第 4 章  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标段号)
 
项目编号: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目     

(由投标单位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格式自行编制)
 
1 投标函
(一)投标函
致: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     
标段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元(¥___________)的投标总报价,按照招标文件中的条款和要求提供完善的监理服务。
2、我方已详细审阅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果有的话)及有关附件。
3、如果你单位接受我们的投标,我们将保证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的监理,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
4.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5.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
6.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愿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应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4)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投  标  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电子签名)                  
        
年     
月     

(二)投标函附录
 
 
工程名称
 
所投标段
 
投标人名称
 
投标范围
 
投标报价
大写:   
小写:           

监理服务周期
 
投标质量
 
投标有效期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注册证号
 
备  

 

 
 
投  标  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电子签名)                      
         年      月    
2 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格式)
 
致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全称)     :
兹委托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 (居民身份证编号:                 
)为我单位授权代表人,就    (招标工程名称)    签署投标文件、进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其签名真迹如本授权委托书所示。
 
 
 
 
授权委托单位: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      
 
      
年     月    

 
 
 
 
 
 
3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
 
 
 
附保证金缴纳证明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表人:        
(签名)          
 
     
年    
月      日
4 资格文件
4.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
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联系人
 
成立时间
 
法定代表人
姓名
 
职务
 
职称
 
技术负责人
姓名
 
职务
 
职称
 
专业资质等级
 
资质等级证书编号
 
法人营业
执照证号
 
 
注册资金
 
 
开户行名称
 
银行帐号
 
单位
总人数
(人)
 


总监理工程师(人)
 
高级职称人员(人)
 
监理工程师(人)
 
中级职称人员(人)
 
其他(人)
 
初级职称人员(人)
 
近三年监理合同总价(万元)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表人:        
(签名)          
     
年    
月      日
说明:本表后应附有单位简介、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监理单位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2 业绩证明材料
表4.2-1                    
已完成或正在承担的类似工程监理情况(2016年1月1日以来的)
序号
工程名称
工程等别(级)
监理项目投资(万元)
发包人
监理范围
总监理工程师
监理人员数量
监理服务
起止时间
 
 
 
 
 
 
 
 
 
 
 
 
 
 
 
 
 
 
 
 
 
 
 
 
 
 
 
 
 
 
 
 
 
 
 
 
 
 
 
 
 
 
 
 
 
 
 
 
 
 
 
 
 
 
 
 
 
 
 
 
 
 
 
 
 
 
 
 
 
 
 
 

 
 
 
说明:
1、上表应填写投标人近三年以来已完成或正在承担的类似工程监理情况;
2、本表应附有相应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书(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否则该项无效;
3、本表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填写空间不足可根据需要另行文字说明,说明也应盖章。
4.3 财务状况
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财务报表中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4.4 单位信用及诉讼情况说明
投标人应提供银行资信或其他信用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应对其近三年涉及的诉讼情况专题说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未涉及,应声明本单位近三年未涉及任何诉讼事件;如涉及,应详细说明诉讼具体情况。
4.5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说明
投标人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6 主要监理人员情况
表4.6-1                   
拟参加本工程监理工作的监理人员汇总表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学历
专业
职称
从事监理工作年限
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编号
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编号
监理员资格证书编号
拟任职务
拟进场时间
 
 
 
 
 
 
 
 
 
 
 
 
 
 
 
 
 
 
 
 
 
 
 
 
 
 
 
 
 
 
 
 
 
 
 
 
 
 
 
 
 
 
 
 
 
 
 
 
 
 
 
 
 
 
 
 
 
 
 
 
 
 
 
 
 
 
 
 
 
 
 
 
 
 
 
 
 
 
 
 
 
 
 
 
 
 
 
 
 
 
 
 
 
 
 
 
 
 
 
 
 
 
 
 
 
 
 
 
 
 
 
 
 
 
 
 
 

 
 
注:本表应加盖投标人公章。
 
表4.6-2       拟任本工程主要监理人员情况表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职  称
 
学历
 
毕业时间
 
毕业院校
 
所学专业
 
监理专业
 
工作年限
 
从事监理工作年限
 
 
拟在本工程中承担的职务
 
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编号
 
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编号
 
 
主要工作经历及业绩:
 
 
 
 
 
 
 
 

 
 
说明:
1、“主要人员”是指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
2、本表应相应附有身份证、职称证书、资格(注册、岗位)证书、业绩证明材料等复印件。
3、本表应加盖投标人公章。
 
 
 
承  诺  书
 
                           
 (招标人名称):
 
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拟派往                 
(项目名称)           标段(以下简称“本工程”)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项目总监)现阶段同时监理的项目不超过三个。
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承诺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名)
      年     月     日
 
 
 
 
 
 
 
 
 
 
 
 
 
 
 
5 监理机构
监理机构
监理机构设置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一、监理机构的组成(投标人应明确监理机构框图并加以说明);
二、内部管理规章(投标人应根据工程特点,制定详细的监理工作制度:工作准则、行为规范和岗位职责);
三、监理人员进场计划(投标人应列表说明);
四、拟投入的仪器和设备(投标人应列表说明开展监理工作所需的仪器、设施、设备及配置计划);
五、对工程建设的建议(投标人应根据工程特点,对本工程实施提出相应合理化建议)。
 
6 监理大纲
监理大纲
监理人应针对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性质、规模、工作内容具体情况,由投标人编写。在监理大纲中述明监理组织、工作程序、工作制度、监理控制方法和手段等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监理工作范围;
二、监理机构设置、组成人员名单及分工、职责;
三、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
四、监理工作计划;
五、工程进度、质量、投资控制目标及措施;
六、合同、信息管理措施;
七、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八、组织协调控制措施;
九、环境保护措施;
十、本工程监理工作重点与难点分析及拟采用的对策;
十一、实施主动控制和动态管理的方案及手段;
十二、完成本招标文件监理内容的能力和保证。
 
 
 
7 投标报价计算书
7.1 报价组成
投标报价包括投标人中标后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本招标工程正常监理服务所需费用,包括监理人员费、设施设备购置和使用费、管理费、利润、税金,投标人应按上述五项分项计算列报,汇总计入投标报价。
7.2 投标报价汇总
正常监理服务酬金投标报价汇总表
               
                                    单位:元
项号
项目
合价金额
A
监理人员费
 
B
设施设备购置和使用费
 
C
管理费
 
D
利润
 
E
税金
 
 
 
 
投标报价
 

 
 
 
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表人:        
(签名)          
 
     
年    
月      日
7.3 报价组成计算
A 监理人员费计算表
单位:元
序号
岗位设置
人月数
标准(元/人月)
金额
1
总监理工程师
 
 
 
2
副总监理工程师
 
 
 
3
监理工程师
 
 
 
4
监理员
 
 
 
5
辅助人员
 
 
 
6
合计
 
 
 

 
 
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表人:        
(签名)          
 
     
年    
月      日
 
B 设施设备购置和使用费计算表
单位:元
序号
设施设备名称
规格
数量
购置费(或折旧费)
运行费用
金额(元)

办公生活设施
 
 
 
 
 
 
 
 
 
 
 
 
 
 
 
 
 
 
 

通讯设施
 
 
 
 
 
 
 
 
 
 
 
 
 
 
 
 
 
 
 

交通工具
 
 
 
 
 
 
 
 
 
 
 
 
 
 
 
 
 
 
 

其他
 
 
 
 
 
 
 
 
 
 
 
 
 
 
 
 
 
 
 
 
合计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表人:        
(签名)          
 
     
年    
月      日
8 其他材料
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列其认为需要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8.1 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8.2
招标文件要求的和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料。
 
 
 
 
 
 
 
附件 
评标细则
1  评标依据、原则和方法
1.1  评标依据
 评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计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本合同工程招标文件。
1.2  评标原则
评标工作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评标委员应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认真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1.3  评标方法
本工程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赋分标准见附表。
2  评标程序
2.1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含资格审查),未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作为废标处理;
2.2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并对投标文件进行横向综合评比后,按赋分标准进行综合打分;
2.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得分进行汇总,所有评委赋分的算术平均值为投标人最终得分,并按得分从高到低分对投标文件进行排序,若出现两个或多个得分相同,则按“投标报价”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名次顺延;
2.4 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最终得分由高到低,向招标人推荐1-3为中标候选人。
3  初步评审
3.1  在开始评审前,评标委员会首先检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完整。
3.2  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确定是否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初步评审标准: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3.2.1
 
形式评审
标准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加盖单位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4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报价。
3.2.2
 
资格评审
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总监理工程师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款规定;
资质要求
资质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款规定;
财务状况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款规定;
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款规定;
信用中国查询记录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款规定;
授权委托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劳动合同及社保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款规定;
3.2.3
 
响应性评审
标准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
投标内容
投标范围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7款规定;
监理服务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8款规定;
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款规定;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条规定;

 
4  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只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审内容:
(1)监理信誉和业绩;
(2)监理机构;
(3)拟投入监理人员素质和能力;
(4)监理大纲;
(5)投标报价。
 
监理赋分标准总表
序号
赋 分 项 目
赋分标准
赋 分 说 明
1
监理信誉和业绩
10
详细赋分标准见附表1
2
监理机构
20
详细赋分标准见附表2
3
拟投入监理人员素质和能力
15
详细赋分标准见附表3
4
监理大纲
35
详细赋分标准见附表4
5
投标报价
20
详细赋分标准见附表5
合    

100
 

 
 
 
附表1            
   监理信誉和业绩赋分标准表
序号
赋 分 项 目
赋分标准
赋 分 说 明
1.1
2017、2018、2019年会计事务所审计报告
0~3
三年均盈利得3分,一年持平得2分,一年亏损得0分(指当年财务状况)。
1.2
2016年1月1日以来有类似工程监理经验
0~2
2项及以上得2分,1项得1分,没有不得分。
(以中标通知书和监理合同同时具备为准)
1.3
2016年以来有关项目法人对投标人类似工程的评价
0~2
评价好的,一项得1分,最多得2分。
1.4
IS09000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0~3
企业通过IS09000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得3分,缺一项扣1分
合   计
0~10
 
备注:表中1.1项、1.2项、1.3项、1.4项均应将材料复印件装订于投标文件内。

 
 
附表2                     
监理机构赋分标准表
序号
赋 分 项 目
赋分标准
赋 分 说 明
2.1
监理机构设置
0~5
根据监理机构设置的合理性得0~5分
2.2
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0~4
根据监理职业准则、行为规范、岗位职责等齐全、规范程度得0~4分。
2.3
主要监理人员进场计划
0~4
根据进场计划的合理性得0~4分。
2.4
拟投入检测、办公设备
0~5
根据数量、品种、型号满足监理工作需要的程度得0~5分。
2.5
对工程建设的建议
0~2
根据建议的合理性得0~2分
合       

0~20
 

 
附表3         
 
拟投入监理人员的素质和能力赋分标准表
 
序号
赋 分 项 目
赋分
标准
赋 分 说 明
3.1
总监理工程师学历、职称
0~4
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职称,每具备一项2分。
3.2
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监理经历
0~6
2016年1月1日以来总监理工程师有一项类似工程监理经历得3分,以中标通知书和监理合同同时具备为准,本项最多得6分。
3.3
监理机构人员数量、职称及结构
0~5
根据人员数量、职称及专业结构的合理性得0~5分
合   计
0~15
 
备注:表中3.1项、3.2项均应将材料复印件装订于投标文件内。

 
附表4                       
监理大纲赋分标准表
 
序号
赋 分 项 目
赋分标准
赋 分 说 明
4.1
监理范围和目标
0~3
根据响应程度得0~3分
4.2
工程质量控制措施
0~6
根据控制措施的合理性得0~6分。
4.3
工程进度控制措施
0~6
根据进度控制措施的合理性得0~6分。
4.4
工程投资控制措施
0~5
根据投资控制措施的合理性得0~5分。
4.5
合同、信息管理措施
0~5
根据管理措施的合理性得0~5分。
4.6
安全生产监督措施
0~5
根据监督措施的合理性得0~5分。
4.7
组织协调的方法和手段
0~5
根据方法和手段的合理性得0~5分。
合   计
0~35
 

 
 
 
附表5                   
投标报价赋分标准表
 
序号
赋 分 项 目
赋分标准
赋 分 说 明
5.1
投 标 总 报 价
0~20
报价基本分15分。投标人的报价等于评标基准值,得15分;每高出评标基准值1个百分点,扣2分,扣完为止;每低于评标基准值一个百分点,加1分,最多加5分;报价低于评标基准值5个百分点以上,以20分为基数,每再低于1个百分点扣2分,扣完为止。
合       

0~20
 
备注:①招标控制价为A,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A,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在A*(95%~100%)(包含95%和100%)的所有投标人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B。
②评标基准值C=(A+B)/2。若投标报价均不在A*(95%~100%)范围内,则基准值C= A×95%。
③赋分时,对赋分说明中的分值采用四舍五入取两位小数的方法计算。

 
注: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卧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评委会评审均以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和诚信库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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