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成交项目 > 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政府黄甲街道办事处双流区黄甲街道尚善居垃圾分类设施及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政府黄甲街道办事处双流区黄甲街道尚善居垃圾分类设施及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竞...

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政府黄甲街道办事处双流区黄甲街道尚善居垃圾分类设施及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政府黄甲街道办事处双流区黄甲街道尚善居垃圾分类设施及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竞...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项目编号
5101222020001191
二、项目名称
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政府黄甲街道办事处双流区黄甲街道尚善居垃圾分类设施及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四川如佳环境卫生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成都市双流区黄甲街道双华社区杨桥路118号
中标(成交)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名称:双流区黄甲街道尚善居垃圾分类设施及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服务范围:双流区黄甲街道尚善居小区;服务要求:(一)技术服务:1.垃圾分类知识宣传工作,2.智能垃圾分类桶点布设工作,3.收集转运工作,4.人工二次分拣工作,5.末端处置工作,6.积分奖励工作。(二)硬件要求:1.投放点位建设,2.电动分类收集运输车,3.四分智能设备。(三)人员配置(四)分类标准:根据国家发改委、住建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规定,示范小区采取“四分类法”进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即将日常生活垃圾细分为可回收物、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1年;服务标准:(一)技术服务,1.垃圾分类知识宣传工作,定期在黄甲街道范围内开展垃圾分类知识宣传工作,普及当地居民的垃圾分类知识提升垃圾分类意识,2.智能垃圾分类桶点布设工作,在黄甲街道尚善居小区内部分别布设智能垃圾分类桶,共计6组,3.收集转运工作,要求按时定点将小区内布设的智能垃圾分类桶点垃圾进行分类运输至黄甲街道垃圾分类站,严禁混装,运输过程中撒漏,4.人工二次分拣工作,在黄甲街道垃圾分类站中已设立的人工二次分拣工作室中,安排人工分拣人员对前端运回的可回收物进行人工二次分拣工作,要求分拣人员必须了解垃圾分类知识、分类过程不出现误分误装,严禁可回收物与其它种类垃圾混装,5.末端处置工作,将前端运回的其它垃圾、有害垃圾、餐厨垃圾交予有相应资质的公司进行处理,切记录好相关台账,6.积分奖励工作,使用智能垃圾分类平台,建立完善的居民投放积分的奖励机制,对正确分类投放的居民进行激励。(二)硬件要求,1.投放点位建设(6个),2.电动分类收集运输车(2台)(1)车身宽度不超过1m,适合在狭窄复杂路况穿行作业(2)后门翻板式踏板架构,更方便垃圾桶的装卸与周转(3)采用免维护电池,电机功率大于等于800w,动力强劲(4)可同时装载2只240l标准垃圾桶,有效提高作业效率,3.四分智能设备(6组)按采购人要求地点进行建造,每个点位需架设遮雨棚(1)具备可回收桶一个、有害垃圾桶一个、其他垃圾桶一个、餐厨垃圾桶一个组成一套四分类回收设备(2)技术参数和规格(见磋商文件)(三)人员配置,(1)供应商制定详尽的人员配备、知识培训、工作业绩考核等的方案(2)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1名(3)本项目团队专职人员配备4名(不含项目经理),开展包括垃圾分类运输、垃圾二次分类、垃圾分类知识上门宣传及社区活动实施、老年居民垃圾分类重点指导以及黄甲街道垃圾分类站运营等工作(四)分类标准,根据国家发改委、住建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规定,示范小区采取“四分类法”进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即将日常生活垃圾细分为可回收物、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各类垃圾主要内容如下:(1)有害垃圾主要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2)餐厨垃圾主要包括:相关单位食堂、宾馆、饭店等产生的餐饮垃圾及居民家庭产生的废弃蔬菜瓜果、废弃肉类鱼虾、剩菜剩饭等厨余垃圾(3)可回收物主要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4)其他垃圾是指除可回收物、餐厨垃圾、有害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垃圾。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唐姿(组长),黄凯(成员),王平(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参考《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招标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8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购预算66万元;2、最高限价:66万元;3、监督管理部门:成都市双流区财政局,监督电话:028-85804726;4、计划表:(2020)0664号;5、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申请政采贷具体相关流程请查看htt ://202.61.88.41:9009/ tatic/logi /logi .html;为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根据成都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关于印发《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成财采〔2019〕17号),成都市范围内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申请蓉采贷具体相关流程请查看htt ://cdcz.che gdu.gov.c /zfcg/g loa 。在四川省、成都市确定的首期开展“政采贷”业务银行的基础上,双流区另有10家银行机构自愿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双流区银行机构名单如下:1.成都银行双流支行2.中国建设银行双流分行3.交通银行双流分行4.中国农业银行双流支行5.成都农商银行双流支行6.中国银行双流分行7.上海银行成都双流支行8.浙商银行成都双流支行9.中国工商银行成都双流支行10.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成都双流支行;6、本项目中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资格要求中“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的重大违法记录,即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是指: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7、本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政府黄甲街道办事处
地址:成都市双流区王家场上街28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鑫培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双流区黄水镇涧槽南街57、59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附件
2.评审文件:附件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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