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县成都市新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环卫库房(装配式)及附属设施配置和环卫办公区设施维护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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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县成都市新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环卫库房(装配式)及附属设施配置和环卫办公区设施维护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2020-12-17 17:46:12
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12-17,公告主要内容为:成都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县成都市新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环卫库房装配式及附属设施配置和环卫办公区设施维护采购项目中标公告,所属区域:四川-成都-新津县,所属行业分类:办公,中标商:四川省恒业建设有限公司,中标金额:,招标编号:5101322020000728,公告类型: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
5101322020000728
二、项目名称
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县成都市新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环卫库房(装配式)及附属设施配置和环卫办公区设施维护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四川省恒业建设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成都市新津县五津镇新文路
中标(成交)金额
708484元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规格型号:封闭库房(装配式); 数量:一批; 总价:708484元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曾义;郭喜蓉;樊亮;王丹泽;黄之昆(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改革改革委办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收取,由成交人支付。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15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一)1、监督单位:成都市新津区财政局,电话:028-82520054; 2、采购计划表编号:0010704。 (二)监督部门: 成都市新津区财政局监督电话:028-82520054,地址:新津县武阳西路163号。 (三)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保标志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四)供应商信用融资: 本项目可开展信用贷款融资: 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2、为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成都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制定了《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成都市范围内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的中小微企业可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提出融资申请(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供应商须知)。 3、为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成都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制定了《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成财采〔2019〕17 号)《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新津区财政局制定了《新津县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试行)》 (新财政〔2019〕21 号)。 (五)本项目中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 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县成都市新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
成都市新津区五津镇五津东路144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叶老师;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四川蓝茂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成都市武侯区武科东四路18号联邦财富中心1号楼二单元(B座)1001-B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附件
2.评审文件:
附件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2020-12-17 17:46:12
所属区域: | 四川-成都-新津县 | 中标商: | 四川省恒业建设有限公司 |
加入时间: | 2020.12.17 | 中标金额: |
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12-17,公告主要内容为:成都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县成都市新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环卫库房装配式及附属设施配置和环卫办公区设施维护采购项目中标公告,所属区域:四川-成都-新津县,所属行业分类:办公,中标商:四川省恒业建设有限公司,中标金额:,招标编号:5101322020000728,公告类型: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
5101322020000728
二、项目名称
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县成都市新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环卫库房(装配式)及附属设施配置和环卫办公区设施维护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四川省恒业建设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成都市新津县五津镇新文路
中标(成交)金额
708484元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规格型号:封闭库房(装配式); 数量:一批; 总价:708484元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曾义;郭喜蓉;樊亮;王丹泽;黄之昆(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改革改革委办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收取,由成交人支付。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15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一)1、监督单位:成都市新津区财政局,电话:028-82520054; 2、采购计划表编号:0010704。 (二)监督部门: 成都市新津区财政局监督电话:028-82520054,地址:新津县武阳西路163号。 (三)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保标志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四)供应商信用融资: 本项目可开展信用贷款融资: 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2、为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成都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制定了《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成都市范围内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的中小微企业可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提出融资申请(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供应商须知)。 3、为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成都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制定了《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成财采〔2019〕17 号)《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新津区财政局制定了《新津县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试行)》 (新财政〔2019〕21 号)。 (五)本项目中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 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县成都市新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
成都市新津区五津镇五津东路144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叶老师;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四川蓝茂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成都市武侯区武科东四路18号联邦财富中心1号楼二单元(B座)1001-B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附件
2.评审文件:
附件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