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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佛新干线快速路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设计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广佛新干线快速路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佛新干线快速路交通工程已由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以佛政数监管〔2019〕2号批准,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佛山市高速公路项目筹建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广佛新干线快速路工程路线总长 34.896km。按照一级公路(集散型)标准兼顾城
市道路功能建设,广佛新干线段主 6 辅 4,主线设计速度 80km/h,辅道 40km/h;兴业路双向 8 车道,快车道(第 1、第 2 车道)设计速度 80km/h,慢车道(第 3、第 4 车道)设计速度 60km/h;博爱路段双向 8 车道,快车道(第 1、第 2 车道)设计速度 80km/h,慢车道(第 3、第 4 车道)设计速度 60km/h。
本项目共设互通立交 3 处(荷桂路互通、三环西路互通、虹岭互通),特大桥、大桥 9 座,总长 6196 米,人行天桥 16 座,通道、涵洞 33 道。项目估算总投资 111.79亿元,其中本次招标的设计标段对应的估算建安费约35294.09万元。
2.2设计服务期限(具体详见专用合同条款8.1.3款):
2.2.1 合同签订后 1 个月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送审稿(含概算);
2.2.2 初步设计文件评审后 1 个月内,提交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含预算);
2.2.3 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施工期暂定 4 年;缺陷责任期 2 年。
2.2.4 其它配合工作(包括清单预算、工程量三级清单、施工专用技术规范文件编制等):根据业主要求提交。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分1个标段类别1个标段,具体见下表:

















标段
类别
标段
长度
工作内容
 
 
 
交通工程
/
34.896km
1.里程范围的交通安全设施(如标志牌、标线、护栏、隔离栅、防护网、防眩设施等)、机电(如监控、通信、供配电及照明设施等)的设计;
2.沿线设施(含管理、服务等工程)的设计;
上述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如有)、初步设计(含技术设计,如有)、专题研究报告(如有)、项目专项技术设计手册(如有)、施工图设计、概预算、概算调整和工程量清单(含清单预算)及施工专用技术规范文件编制、交通组织措施方案设计、施工配合服务及后续服务工作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相应资质,具有类似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1.1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 mot. 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1.2 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3.3.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3.3.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为准)。此处“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行为,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此款“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3.3.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3.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3.6投标人在最新年度广东省公路工程从业单位(设计单位)信用评价(含无最新年度而上一年度有信用评价)中,信用等级未被评为D级;在最新年度佛山市公路工程设计企业信用评价(含无最新年度而上一年度有信用评价)中,信用等级未被评为D级;初次进入广东省的投标人,在最新年度全国公路从业单位(勘察设计单位)信用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D级。
3.4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咨询中标单位及与其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均不得参加本项目的设计投标。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0年12月18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售后款项不予退还;投标人需在开标当天递交投标文件前,缴交招标文件费用。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帐延误风险。
6.2.2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保函时:
√要求所有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的,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投标保函原件。
  要求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的,中标候选人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及时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1月14日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1年1月14日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佛山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6楼指定开标室)。
7.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7.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如以上媒体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信息为准。
9. 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方法。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高速公路项目筹建处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佛陈路绀现村路段88号
邮    编:528313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    真:0757-26365138
联 系 人:郑工、叶工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广东分公司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路46号华辉大厦2302室
邮    编:528000
电    话:0757-82556408、15017744316
传    真:0757-82300722
邮    箱:860004778@qq.com
网    址:www.huajie.com.cn
联 系 人:张浩、陈先福、何思静

 
 
 
招标公告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至附录5
附件2:评标办法
以上附件可从发布公告的网站媒介上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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