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县张庄寨镇会议室及综合执法大队办公楼改造项目XXCG2020349A中标(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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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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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XXCG2020349
二、项目名称: 张庄寨镇会议室及综合执法大队办公楼改造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省宜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萧县龙城镇交通路西段南侧
中标(成交)金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名单:高凤华、于书华、王建山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执行代理合同约定,收费金额:77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0年12月18日至2020年12月21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提出质疑的渠道和方式: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瑞邦工程造价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萧县中海油斜对面,联系电话:13855769195。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萧县财政局采购股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一、项目编号:XXCG2020349
二、项目名称: 张庄寨镇会议室及综合执法大队办公楼改造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省宜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萧县龙城镇交通路西段南侧
中标(成交)金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张庄寨镇会议室及综合执法大队办公楼改造项目 施工范围:项目安排在萧县张庄寨镇境内,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30日历天 项目经理: 谢子鹏 执业证书信息:皖234121340903 |
五、评审专家名单:高凤华、于书华、王建山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执行代理合同约定,收费金额:77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0年12月18日至2020年12月21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提出质疑的渠道和方式: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瑞邦工程造价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萧县中海油斜对面,联系电话:13855769195。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萧县财政局采购股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