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汶川县绵虒镇人民政府绵虒镇镇区环境卫生清理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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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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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一、项目编号 | |||
5132212020001000 | |||
二、项目名称 | |||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汶川县绵虒镇人民政府绵虒镇镇区环境卫生清理项目 |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
供应商名称: | 汶川县建和环卫有限责任公司 | ||
供应商地址 | 汶川县绵虒镇三官庙(高建和房屋) | ||
中标(成交)金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 |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
服务类:名称:绵虒镇镇区环境卫生清理项目。服务范围:(1)集镇镇区延伸至三关庙村和羌锋村,约计500户,要求每30户设置环卫人员1名,设置水工及电工各1名,负责集镇公共区域水电小型维修维护。(2)辖区内213沿线约23公里,要求每2公里设置1名环卫工人,每个居民聚居点至少设置1人,设置管理人员1名。涉及服务区域内所有的道路、沟渠、绿化、广场、巷子、公用通道、路面公共基础设施以及地面上公共基础设施的清扫、保洁服务。 (3)草坡片区环境卫生清理,要求每周至少三次对草坡片区环境卫生进行清理。 (4)辖区内公共厕所的保洁、辖区内绿化的维修维护。 (5)生活垃圾处理收集运输: 供应商自行提供垃圾桶,负责将全镇辖区(绵虒老片区及草坡片区)的生活垃圾收集运输至垃圾处理场。服务要求:(1)院落垃圾桶垃圾清运每天不得少于 2 次;街面果屑箱垃圾清运每天不得少于4 次,做到垃圾即满即清。 (2)服务区域内大件垃圾、废弃物,作业公司组织专车及时收集处理,严禁丢放到街面。 (3)对垃圾收集容器(果屑箱、垃圾桶)的清洗、冲洗每天不少于 1 次,清洗后的垃圾收集容器摆放整齐。服务时间:服务期一年。服务标准:严格按照《汶川县城区公用区域环境卫生保洁管理考核办法》、《汶川县城区公共区域环卫清扫保洁考核细则》执行,附《汶川县城区公用区域环境卫生保洁管理考核办法》、《汶川县城区公共区域环卫清扫保洁考核细则》。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
李冬林(组长)、张利平、王晓玉、周梅、李红(采购人代表) | |||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收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服务费。 |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13500 | ||
七、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
1、监督部门:汶川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837-6223822;2、政策: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四川省正在推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相关要求详见《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 号)等有关规定,上述文件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3、为规范政府采购活动,推进政府采购诚信建设,严禁供应商提供虚假承诺,如提供虚假承诺将报告监管部门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 |||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汶川县绵虒镇人民政府 | ||
地址: | 汶川县绵虒镇人民政府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孙老师;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四川尚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成都市金牛区金府路666号1栋29楼2930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电话:028-87636322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吴女士、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十、附件 | |||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附件 | ||
2.评审文件: | 附件 |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 |||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附件 | ||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