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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昭山示范区全区民生保险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湘潭市众鑫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湘潭昭山示范区社会事务局的委托,对湘潭昭山示范区全区民生保险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1、采购项目名称:湘潭昭山示范区全区民生保险项目
1.2、采购计划编号:潭昭财采计【2020】40号
1.3、委托代理编号:XTZX-201209
1.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5、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1.6、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1.7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竞争性磋商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品目号
标的物名称
标的主要需求
技术及服务
合同条款
1

全区民生保险

全区民生保险

1. 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40%,2021年6月底之前支付至合同金额的70%,2021年12月底之前支付至合同金额的100% ;
2. 服务期限:1年(最终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2.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投标活动。
2.1.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1.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或者由公司出具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承诺函(格式自拟)
2.1.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2.1.4、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1.5、供应商提供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附经“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 )、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查询记录(打印查询网页加盖公章)。
2.2、供应商特殊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2.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并对真实性负责。投标人的证明文件必须处于有效期且真实有效。‚如投标人缴纳社会保险费是按季度缴纳的,请自行说明,并提供最近一个季度的缴纳证明。③如投标人提供的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是《社会保险登记证》,则必须有年审(2020年)合格的记录,否则按招标公告2.1.2条款规定的要求提供其他缴费证明。④“近三个月” 以上要求中所提到的近三个月具体是指2020年9月、10月、11月。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方式:
3.1请你单位从即日起至2021年1月 20 日14时30分止(北京时间),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投标人须在该时间段内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报名。磋商文件售价:400元/套,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3.2 所有投标申请人须在2021年1月 20 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完成企业注册,同时办理湖南数字认证CA证书。
3.3 投标申请人完成企业注册后直接用CA数字证书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ggzy.xiangtan.gov.cn),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报名。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4.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 20 日14时3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湘潭市岳塘区芙蓉路广电中心西侧尚玲珑小区A栋2楼)。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4.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4.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4.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并在开标会议现场身份验证时向采购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签字以证明其出席,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五、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18900 元
5.2、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转账、保证保险。
5.2.1银行转账:(1)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招标要求转入本单位申请到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详见http://ggzy.xiangtan.gov.cn/zlxz/3480.jhtml)
(2)各投标人需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前确保本单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中录入的基本账户与本企业的基本账户一致,如存在不一致的情况,需要及时修改注册时填写的账户信息。
5.2.2保证保险电子保单:采用保证保险电子保单形式,投标人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xiangtan.gov.cn/2451/2459/content_851358.html),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点击“确认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保证保险”,系统跳转至工保网,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投保须知及操作流程办理投保业务,具体操作详见《湘潭市投标保证保险操作手册》。
5.3、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保单生效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截止时间查询,如投标保证金未到账或保单未生效的,投标无效。
六、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名称:湘潭昭山示范区社会事务局
地    址:湘潭昭山示范区两型产业大楼   
联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湘潭市众鑫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湘潭市岳塘区建设南路步行街大厦A座2303020
联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温馨提示:
为切实做好招标投标活动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湘潭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要求做好以下防控措施:
   1.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应当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事先在本公告附件处下载并自行填写完整的《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外埠来潭投标单位代表还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14天内无感染症状证明。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统一收取登记表和证明。
    2.投标人代表进入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需自行佩戴口罩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消毒;体温异常人员通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情况进行医学观察或按程序移送有关医疗机构就诊。未佩戴口罩,体温异常,未接受消毒的人员不得进入开标现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新型冠状病毒传染风险的人员,不得进入开标场所:
①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
②来自或途经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来潭、返潭人员;
③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
④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2°C的。
    4.投标单位只允许一人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加投标,参加开标会议的代表必须是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最大程度上减少与会人员数量。
    5、实行投标文件无接触投递,并进行两次消毒处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中心物业工作人员)在投标人代表和投标文件进入交易中心时进行第一次消毒处理。所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接触投递投标文件,在开标室指定地点完成开标活动。投标文件进入评标室拆封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对投标文件进行第二次消毒处理,确保投标文件运输传递安全。
    对不配合上述疫情防控要求的投标人代表,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所有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附件1:

现场体温测量记录

 

测温人(签名)

 

 
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个人住址

 

单位电话

 

个人手机

 

参加开评标
项目名称

 

人员身份

□招标人代表  □招标代理  □投标人代表  □评标专家

参加: □ 开标 □ 评标

开评标室号

 

有无发热、乏力、干咳、气促情况?

□有    □无

是否在2020年___月___日后往返(或途径)疫情重点地区?

□否    
□是,到达时间为:
 

2020年___月___日至今是否有与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接触?是否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触?

□否
□是,接触时间为:
 

湘潭本地人员填写

2020年___月___日至今是否离开过湘潭市?

□否   □是

离开湘潭市去往:         返潭日期:              

交通工具(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填写车次、车号、上下站点)

 

外埠来潭人员填写
从       来潭,外埠来潭日期:              
是否在潭住宿?如住宿,地址为:                             

交通工具(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填写车次、车号、上下站点)

 

本人承诺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如有不实,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
 
申报人(签名):
日期:
 
 
 
 
 
 
 

 
存在瞒报导致严重后果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在诚信体系中予以记录,并报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附件2:
请外埠来潭返潭投标单位代表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加章公章的14天内无感染证明,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证  明
经核实,本单位(投标单位名称)                 的授权代表(姓名)         ,身份证号码:              ,于2020年     月     日参加(项目名称)              的开标会议。最近14天没有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认患者,近期没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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