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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延川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陕西省延川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日期:2018年2月13日
 项目名称:延川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CZD2018-ZB-108/1
招 标 人:延川县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一、公示内容
中标候选人名称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
(万元)
质保期
交货期
1
陕西乐汇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52.97
一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
2
陕西惠风和畅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54.84
一年
90天
3
陕西巨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54.10
一年
90天

二、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中标候选人第一名:陕西乐汇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王鹏;
中标候选人第二名:陕西惠风和畅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王超;
中标候选人第三名:陕西巨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王永峰;
三、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第一名陕西乐汇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法人,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13MA6U3YQ0X0;
中标候选人第二名陕西惠风和畅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法人,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13MA6UAUE516;
中标候选人第三名陕西巨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法人,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03MA6TXKKM6R;
四、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
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3.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
3.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
3.3、相关证明材料;
3.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
3.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八楼综合办公室马超 王亚宁处,电话:029-85235014。
五、公示期3日。
 
二〇一八年二月十三日
 
无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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