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疆闽港贸易有限公司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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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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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记录编号:00-09033-20-04
关于新疆闽港贸易有限公司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委托法律中介机构代理对新疆闽港贸易有限公司进行债权追偿。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委托法律中介机构代理对新疆闽港贸易有限公司进行债权追偿,根据项目推进情况出具相关法律意见,加快推进执行进展、办理执行中涉及的法律事务。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为有效控制和防范业务风险、维护和保全资产,最大限度提升资产回收价值,保证公司利益,鉴于原代理机构在代理期间做了大量追偿工作,案件推进取得进展,建议继续委托原代理机构对新疆闽港贸易有限公司债权进行追偿,为债权实现及后续可能采取的处置方案提供法律保障,确保我公司利益实现最大化。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名称:上海建纬(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
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昆仑路122号王家梁陶瓷市场
五、公示期限:
2020年5月12日至2020年5月18日
六、采购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范女士
联系方式:0991-2305170
各有关当事人对采购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集中采购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同时将质疑函电子文档传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付先生
联系电话: 0991-282231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
2020年5月11日
注:适用于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集中采购项目
关于新疆闽港贸易有限公司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委托法律中介机构代理对新疆闽港贸易有限公司进行债权追偿。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委托法律中介机构代理对新疆闽港贸易有限公司进行债权追偿,根据项目推进情况出具相关法律意见,加快推进执行进展、办理执行中涉及的法律事务。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为有效控制和防范业务风险、维护和保全资产,最大限度提升资产回收价值,保证公司利益,鉴于原代理机构在代理期间做了大量追偿工作,案件推进取得进展,建议继续委托原代理机构对新疆闽港贸易有限公司债权进行追偿,为债权实现及后续可能采取的处置方案提供法律保障,确保我公司利益实现最大化。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名称:上海建纬(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
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昆仑路122号王家梁陶瓷市场
五、公示期限:
2020年5月12日至2020年5月18日
六、采购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范女士
联系方式:0991-2305170
各有关当事人对采购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集中采购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同时将质疑函电子文档传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付先生
联系电话: 0991-282231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
2020年5月11日
注:适用于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集中采购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