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江县筱埕镇卫生院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
微信分享
关注项目
标讯收藏
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立即查看
|
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连江县筱埕镇卫生院
乙方:福州伟轩商贸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22]ZDYR[GK]2020001的连江县筱埕镇卫生院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解锁编辑
货物类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数量 (单位) | 单价 (元) | 金额 | 产地 类型 | 规格型号 | 产品属性 |
1-1 | A032005 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 | 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 | 深圳迈瑞 | 1(台)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国内 | DC-70 Exp | 无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柒拾玖万伍仟元整(¥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30 ) 个工作日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采购人指定地点。;
4.3交付条件: 到货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后交付。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本次采购的是连江县筱埕镇卫生院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 5.2供应商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报价时完整。评审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乙方报价应包含本项目涉及到的所有相关费用,还要考虑到合同中可能出现的索赔和变更。 5.3本次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为:品目号1-1 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照国家或行业标准及谈判文件、采购合同要求验收。。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解锁编辑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95 | 设备安装完成并测试通过,各项功能运作正常,正式投入使用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5%。 |
2 | 5 | 验收合格投入使用并且正常运转一年后付清余款5% |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截至合同服务到期。(自验收合格后至免费保修3年结束)。。
10、违约责任
10.1因乙方原因造成采购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10.2在签定采购合同之后,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成交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乙方需支付相应的赔偿。 10.3因乙方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采购人有权保留更换乙方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10.4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0.5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乙方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依法追究乙方相应的违约责任,如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乙方赔偿该损失。。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合同包乙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合格的产品,承诺自验收合格后免费保修期3年,技术参数中有要求的以技术参数要求为准,免费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14.2在保修期头一个月内出现属货物质量问题,采购人有权要求免费更换全部设备。若采购人在保修期内发现设备出现故障,乙方在2小时内响应、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逾期采购人有权另请他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若无法排除故障的,乙方在48小时内提供备用设备供采购人正常工作,保修费用由乙方负责。 14.3免费保修期满前1个月内乙方负责对设备进行一次免费全面检查,如发现潜在问题,负责排除,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14.4免费保修期结束后,乙方在设备使用地区指 定有维修能力的代 理机构对设备在必要时进行定期维护和修理,可合理收取维修成本费,更换配件时只能收配件成本费且以最优惠价格提供。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肆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无 。
甲方: | 连江县筱埕镇卫生院 | 乙方: | 福州伟轩商贸有限公司 |
住所: | 连江县筱埕镇筱埕村泰山路129号 | 住所: | 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宁化街道上浦路南侧富力商务中心二区(富力中心B区)B1#楼30层15商务办公,16商务办公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陈开趟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李伟 | |
联系方法: | 0591-26471110 | 联系方法: | 13706966172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工业路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116040100100249357 |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2020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