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发展改革和财政金融局审计澄清公告
微信分享
关注项目
标讯收藏
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立即查看
|
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珠海(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发展改革和财政金融局审计澄清公告
[项目编号:ZHGP2020-C230]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HGP2020-C23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珠海(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发展改革和财政金融局审计费
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12月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珠海(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发展改革和财政金融局审计费(项目编号:ZHGP2020-C230)澄清如下:
1、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合同格式 财务审计业务约定书”(第21页、第28页、第35页)的“四、审计时间要求:乙方应于2020年4月10日前按照约定完成审计工作,出具符合规定的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及合并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在乙方出具符合规定的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后10个工作日内出具符合规定的年度人力成本预算执行情况专项审计报告、年度财务决算专项审计报告、年度考核指标完成情况专项审计报告(以下简称“专项审计报告”),在乙方出具符合规定专项审计报告后的10个工作日内出具符合规定的管理建议书。”现澄清为:“乙方应于2021年4月10日前按照约定完成审计工作,出具符合规定的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及合并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在乙方出具符合规定的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后10个工作日内出具符合规定的年度人力成本预算执行情况专项审计报告、年度财务决算专项审计报告、年度考核指标完成情况专项审计报告(以下简称“专项审计报告”),在乙方出具符合规定专项审计报告后的10个工作日内出具符合规定的管理建议书”
2、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投标邀请”(第40页)“完工期:中标人应于2020年4月10日前按照约定完成审计工作,出具符合规定的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及合并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在中标人出具符合规定的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后10个工作日内出具符合规定的年度人力成本预算执行情况专项审计报告、年度财务决算专项审计报告、年度考核指标完成情况专项审计报告,在中标人出具符合规定专项审计报告后的10个工作日内出具符合规定的内控管理建议书。”现澄清为:“中标人应于2021年4月10日前按照约定完成审计工作,出具符合规定的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及合并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在中标人出具符合规定的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后10个工作日内出具符合规定的年度人力成本预算执行情况专项审计报告、年度财务决算专项审计报告、年度考核指标完成情况专项审计报告,在中标人出具符合规定专项审计报告后的10个工作日内出具符合规定的内控管理建议书”。
3、原招标文件中第七章附件“2.开标一览表”(第55页)的“完工期:中标人应于2020年____月____日前按照约定完成审计工作,出具符合规定的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及合并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在中标人出具符合规定的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后____个工作日内出具符合规定的年度人力成本预算执行情况专项审计报告、年度财务决算专项审计报告、年度考核指标完成情况专项审计报告,在中标人出具符合规定专项审计报告后的____个工作日内出具符合规定的内控管理建议书。现澄清为“完工期:中标人应于2021年____月____日前按照约定完成审计工作,出具符合规定的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及合并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在中标人出具符合规定的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后____个工作日内出具符合规定的年度人力成本预算执行情况专项审计报告、年度财务决算专项审计报告、年度考核指标完成情况专项审计报告,在中标人出具符合规定专项审计报告后的____个工作日内出具符合规定的内控管理建议书。”
4、招标文件中关于上述要求的内容作相应的变更,其他要求不变,特此通知。
更正日期:2020年12月2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珠海(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发展改革和财政金融局
地址:珠海市高新区金鼎南方软件园A2楼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201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石晓晴/采购人:徐超
电话:0756-2538229-3629546
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12月21日
[项目编号:ZHGP2020-C230]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HGP2020-C23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珠海(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发展改革和财政金融局审计费
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12月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珠海(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发展改革和财政金融局审计费(项目编号:ZHGP2020-C230)澄清如下:
1、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合同格式 财务审计业务约定书”(第21页、第28页、第35页)的“四、审计时间要求:乙方应于2020年4月10日前按照约定完成审计工作,出具符合规定的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及合并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在乙方出具符合规定的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后10个工作日内出具符合规定的年度人力成本预算执行情况专项审计报告、年度财务决算专项审计报告、年度考核指标完成情况专项审计报告(以下简称“专项审计报告”),在乙方出具符合规定专项审计报告后的10个工作日内出具符合规定的管理建议书。”现澄清为:“乙方应于2021年4月10日前按照约定完成审计工作,出具符合规定的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及合并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在乙方出具符合规定的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后10个工作日内出具符合规定的年度人力成本预算执行情况专项审计报告、年度财务决算专项审计报告、年度考核指标完成情况专项审计报告(以下简称“专项审计报告”),在乙方出具符合规定专项审计报告后的10个工作日内出具符合规定的管理建议书”
2、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投标邀请”(第40页)“完工期:中标人应于2020年4月10日前按照约定完成审计工作,出具符合规定的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及合并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在中标人出具符合规定的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后10个工作日内出具符合规定的年度人力成本预算执行情况专项审计报告、年度财务决算专项审计报告、年度考核指标完成情况专项审计报告,在中标人出具符合规定专项审计报告后的10个工作日内出具符合规定的内控管理建议书。”现澄清为:“中标人应于2021年4月10日前按照约定完成审计工作,出具符合规定的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及合并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在中标人出具符合规定的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后10个工作日内出具符合规定的年度人力成本预算执行情况专项审计报告、年度财务决算专项审计报告、年度考核指标完成情况专项审计报告,在中标人出具符合规定专项审计报告后的10个工作日内出具符合规定的内控管理建议书”。
3、原招标文件中第七章附件“2.开标一览表”(第55页)的“完工期:中标人应于2020年____月____日前按照约定完成审计工作,出具符合规定的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及合并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在中标人出具符合规定的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后____个工作日内出具符合规定的年度人力成本预算执行情况专项审计报告、年度财务决算专项审计报告、年度考核指标完成情况专项审计报告,在中标人出具符合规定专项审计报告后的____个工作日内出具符合规定的内控管理建议书。现澄清为“完工期:中标人应于2021年____月____日前按照约定完成审计工作,出具符合规定的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及合并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在中标人出具符合规定的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后____个工作日内出具符合规定的年度人力成本预算执行情况专项审计报告、年度财务决算专项审计报告、年度考核指标完成情况专项审计报告,在中标人出具符合规定专项审计报告后的____个工作日内出具符合规定的内控管理建议书。”
4、招标文件中关于上述要求的内容作相应的变更,其他要求不变,特此通知。
更正日期:2020年12月2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珠海(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发展改革和财政金融局
地址:珠海市高新区金鼎南方软件园A2楼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201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石晓晴/采购人:徐超
电话:0756-2538229-3629546
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