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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湖县住建局信息化升级迁移“智慧金湖”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采购人:金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项目名称:金湖县住建局信息化升级迁移“智慧金湖”项目
内容:项目购买服务。
采购预算:84.332万元。
二、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金湖县住建局信息化升级迁移服务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根据金湖县智慧城市建设统一标准并立足于住建局的业务应用和信息安全的实际需要,维修资金系统、地下管网信息平台是“智慧金湖”的子模块,子模块均须统一接入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同时将维修资金系统迁入到“智慧金湖”云计算中心,系统需按照最新等保2.0标准建设。
根据上述需求,我局立即展开系统方案调研论证,等级保护定级备案、系统等保测评等工作,在系统技术方面:维修资金系统目前承载的服务器及存储已用7年,无备份,性能及安全不能满足现有实际需求,维修资金系统及数据需迁移入到云计算中心,子模块须开发接口接入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共用网络安全系统,系统在安全区域边界缺少边界访问控制,入侵防御和防恶意代码等技术手段。根据存在的上述问题,需要对系统接口的统一标准、数据的共享交换、数据迁移的安全、平台的统一使用、安全区域的边界、网络通信的环境、安全运营中心等方面进行改造完善。
1、本次项目建设由住建局机房迁移到数据中心机房,即“智慧金湖”云计算中心,云计算中心是智慧城市建设的一部分,由县住建局监管,江苏有线投资建设。
2、该项目迁移后,在原有的网络基础上升级改造,与原有网络结构、设施密不可分,本次整改涉及网络规划和数据对接等工作。
3、云计算中心有验收合格的消防、精密空调、日常运维、技术保障等条件,此次采购须沿用原有供应商才能解决网络、机房系统运行和服务的一致性,减少机房建设的重复投入。
4、智慧城市项目由江苏有线建设、运营,“智慧金湖”平台已建设完毕并投入使用,住建局地下管网数据信息平台、住宅维修资金管理平台是“智慧金湖”的子模块,系统统一建设在云计算中心,子模块须统一接入已建的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实现部门信息交换、数据共享、协同工作等,由原供应商才能解决系统对接,数据共享整合、平台兼容问题。
5、该项目在云计算中心完成升级改造,接入数据共享平台,由原供应商建设可减少由其他公司建设带来的软件接口开发难、平台兼容难和数据安全等问题。避免重复建设、减轻财政负担。系统平台的统一使用、对接,可确保运行系统的安全、稳定,实现“智慧金湖”项目管理的整体运行和应用统一。
6、江苏有线在服务期内提供机房设备运行保障、安全等保检测、网络传输运维等服务,中心运行24小时保障,提高效率,有效保障数据安全和应用。该项目迁移后,与“智慧金湖”各子项目一起进入整体运营,为安全运行和日常应用提供了保障。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江苏有线网络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金湖分公司
地址:金湖县建设路58号
五、论证专家评审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业性、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一)专家论证意见:
本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金湖县住建局信息化升级迁移“智慧金湖”项目具有公共服务特殊要求。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意见如下。
1、本项目是“智慧金湖”子模块,继续由原供应商(江苏有线)实施,可以有效解决“软件接口不兼容、数据安全风险”等问题,避免重复建设,减少财政投资。
2、“智慧金湖”实施以来,江苏有线高标准提供服务,24小时运行保障,有效保障了已建系统的数据安全和平稳运行。
六、公示的期限
本公示期自2020年12月21日起至2020年12月28日17:30,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请于2020年12月28日17:30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反映。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 金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金湖县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代理机构:金湖易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金湖县园林南路288号(市民中心)西区301室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监督单位:金湖县行政审批局交易监督管理科
联系电话:0517-86850578
八、附件
专家论证报告
专家论证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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