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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县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城关区域河湖水系连通工程设备采购(水泵、电机部分)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名称
芜湖县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城关区域河湖水系连通工程设备采购标
项目编号
WH12GC2020SL8278
标段名称
芜湖县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城关区域河湖水系连通工程设备采购(水泵、电机部分)
标段编号
WH12GC2020SL827801
招标人
名称
芜湖县水务局
地址
安徽省芜湖县农林水大厦10层
联系人及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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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安徽省大禹水利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红枫路55号(安徽省水科院科研楼6层)
联系人及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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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0年9月30日9时15分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上海凯泉泵业(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水泵生产商
投标报价(元)/费率(%)
2445800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王玉心
证书编号:/
证书名称:/
工期
60日历天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设备(投标人)业绩:
1、 太湖县老城区排水防涝工程设备供货及安装;
2、安徽太和引水入城工程水泵包件2采购;
3、肥西县新港南区盛湾排涝泵站工程产品采购;
4、衡阳横江湿地综合治理水利专项工程设备采购;
5、安新县柳河湖连通工程上河坝排涝站新建工程水泵电机设备采购;
6、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大众垸防洪整治工程2期乔口玉泉山泵站设备采购。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业绩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上海东方泵业(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水泵生产商
投标报价(元)/费率(%)
2422500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蒋玉民
证书编号:/
证书名称:/
工期
60日历天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设备(投标人)业绩:
1、 颍河颖上段水系综合治理一期工程八里河站项目水泵电机采购标;
2、 宿松县临江产业园排涝站工程(水泵、电机)采购项目;
3、 马鞍山市郑蒲港新区大王排涝站工程水泵及电机设备采购标;
4、 山东省黄水东调应急工程采购Ⅱ标段水泵、电机采购;
5、 东至县尧渡排涝站(一站)设备采购一标段;
6、 蚌埠市城市排水防涝工程PPP项目设备购置。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业绩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安徽省水利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水泵经销商
投标报价(元)/费率(%)
2444200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刘桂花
证书编号: /
证书名称:/
工期
60日历天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设备业绩:
1、长垣县蒲西区雨水泵站设备和新城雨水泵站升级改造;
2、广州市自来水厂一期工程单级双吸泵机组及相关设备采购;
3、青岛新机场飞行区调水池水泵招标采购项目;
4、阜南县2016年度排涝泵站增扩容及涵闸工程;
投标人业绩:
5、敬亭圩排涝站和施工进场道路工程设备采购
6、无为城中1号排涝泵站工程水力机械设备采购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业绩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K值:0.4
随机抽取的投标人:利欧集团湖南泵业有限公司,上海凯泉泵业(集团)有限公司
提示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双休日、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服务中心提出投诉,并将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服务中心(地址:芜湖市鸠江区皖江财富广场A4座六楼三号窗口),联系人:王工、金工,联系电话:0553-3121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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