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厂县重点救治药品、医疗防护物资、医疗救治设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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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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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大厂县重点救治药品、医疗防护物资、医疗救治设备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大厂回族自治县发展改革局 | ||
行政区域 | 大厂回族自治县 | 公告时间 | 2020年12月25日 13:30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0年12月18日 | 更正日期 | 2020年12月25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项目联系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采购单位 | 大厂回族自治县发展改革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河北省廊坊市大厂回族自治县北新东街107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代理机构名称 | 河北圆福元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廊坊市广阳区凯创大厦第一幢2单元12层2-1206号房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DGZCZG-[2020]265-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大厂县重点救治药品、医疗防护物资、医疗救治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12月1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1、原招标文件中“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付合同价款的50%,验收合格并有供应商提供质保函后支付合同款的50%,不再扣留质保金。”更正为“签订合同后付合同价款的50%,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款的45%,剩余5%的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更正日期:2020年12月2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大厂回族自治县发展改革局
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大厂回族自治县北新东街107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北圆福元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廊坊市广阳区凯创大厦第一幢2单元12层2-1206号房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