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县镇村生活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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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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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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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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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广东财贸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五华县晟华环保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五华县镇村生活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 采购项目编号:CMJLCG-2020-GZ091
二. 采购项目名称:五华县镇村生活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设备采购项目
三. 最高限价:包组1:人民币848.7万元;包组2:人民币280万元;包组3:人民币95.62万元;
四. 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
1、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部分。投标人报价超过限价的,将作废标处理。
2、投标人应对项目(包组)项目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3、简要要求或采购项目的性质:投标人所投报的产品必须是本国产品,本项目不接受所投报产品为进口产品的投标(本招标文件中所称进口产品是指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4、完工期:根据采购方要求,按照工程建设进度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及验收。
五. 供应商资格: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2. 不同的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作为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投标人:
2.1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投标人;
2.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
3. 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本项目只接受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的单位提交的投标文件。
说明:请供应商代表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购买招标文件:
1.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 《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3.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a) 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b) 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以上资料均须同时放入投标文件中,对报名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合格性由负责本项目的评审委员会在评审时进行评判和论断。
六.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0年12月25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财贸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广州市荔湾区桥中中路159号桥康汇南塔11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国内邮购另加人民币60元(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售后不退。
七. 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月14日14时30分。
八.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东财贸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会议室。
九. 开标时间:2021年1月14日14时30分。
十. 开标地点:广东财贸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一. 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0年12月24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
十二.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1.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站(www.chinabidding.com.cn)、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gzcmjl.com)。
十三. 联系事项:
㈠采购单位:五华县晟华环保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㈡采购代理机构:广东财贸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真:020-81035818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桥中中路159号桥康汇南塔11楼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邮编:510170
邮箱:cmjlzb2@126.com
发布人:广东财贸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0年12月
一. 采购项目编号:CMJLCG-2020-GZ091
二. 采购项目名称:五华县镇村生活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设备采购项目
三. 最高限价:包组1:人民币848.7万元;包组2:人民币280万元;包组3:人民币95.62万元;
四. 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
包组号 | 设备分类 | 设备名称 | 规格 | 数量(台套) |
一、车辆设备 | 车辆可卸式垃圾车 | 25t,国六排放 | 7 | |
包组1 | 联体站 | 20m³ | 16 | |
包组2 | 二、污水设备 | 污水处理设备 | 处理量≥10m³/天 | 7 |
三、附属设备 | 除臭喷淋装置 | 100L/h~400L/h | 7 | |
包组3 | 异味控制系统 | ≥1.1KW,380V | 7 | |
轴流风机 | ≥0.75KW,380V | 28 | ||
高压清洗机 | ≥2.2KW,380V | 7 | ||
监视监控系统 | ≥7天存储 | 7 | ||
生活用水蓄水池 | 5立方米,304不锈钢 | 7 | ||
大功率水泵 | ≥1.5KW | 7 | ||
消防设备 | 50KG,≥6米 | 7 | ||
数值化网络终端机 | 宽带接入,0.3KW | 7 | ||
车辆GPS监控设备 | 带实时监控及油耗监控 | 7 | ||
数字对讲系统 | 400-480MHZ | 14 | ||
打包机 | ≥30吨 | 7 |
1、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部分。投标人报价超过限价的,将作废标处理。
2、投标人应对项目(包组)项目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3、简要要求或采购项目的性质:投标人所投报的产品必须是本国产品,本项目不接受所投报产品为进口产品的投标(本招标文件中所称进口产品是指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4、完工期:根据采购方要求,按照工程建设进度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及验收。
五. 供应商资格: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2. 不同的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作为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投标人:
2.1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投标人;
2.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
3. 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本项目只接受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的单位提交的投标文件。
说明:请供应商代表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购买招标文件:
1.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 《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3.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a) 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b) 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以上资料均须同时放入投标文件中,对报名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合格性由负责本项目的评审委员会在评审时进行评判和论断。
六.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0年12月25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财贸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广州市荔湾区桥中中路159号桥康汇南塔11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国内邮购另加人民币60元(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售后不退。
七. 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月14日14时30分。
八.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东财贸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会议室。
九. 开标时间:2021年1月14日14时30分。
十. 开标地点:广东财贸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一. 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0年12月24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
十二.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1.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站(www.chinabidding.com.cn)、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gzcmjl.com)。
十三. 联系事项:
㈠采购单位:五华县晟华环保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㈡采购代理机构:广东财贸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真:020-81035818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桥中中路159号桥康汇南塔11楼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邮编:510170
邮箱:cmjlzb2@126.com
发布人:广东财贸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0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