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外信息】清镇市消防大队新营房屋顶花园改造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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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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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清镇市消防大队新营房屋顶花园改造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镇市消防大队新营房屋顶花园改造项目已由武筑消委【2018】26号批准实施。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清镇市公安消防大队,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清镇市。
2.2建设内容及规模:改建部分建筑面积390平方米,包括屋顶花园园建景观布置、休闲亭、绿化、水电安装。(包含:电气、给排水、园林绿化工程等)。
2.3项目投资登录即可免费查看.84元。
2.4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相关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招标期间的补遗资料等所示全部内容。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须具备建筑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或在建建设项目的主体结构已经完工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对该项目感兴趣的单位,请于2018年12月7日10时00分至2018年12月11日17时00分,在西安普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报名应提交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复印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 12 月 14 日14:00,地点:贵阳市观山湖区富力中心a6栋15号。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清镇市公安消防大队招标代理机构:西安普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清镇市地 址:贵阳市观山湖区富力中心a6栋15号
联 系 人:郑工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电 话:0851-8412331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镇市消防大队新营房屋顶花园改造项目已由武筑消委【2018】26号批准实施。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清镇市公安消防大队,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清镇市。
2.2建设内容及规模:改建部分建筑面积390平方米,包括屋顶花园园建景观布置、休闲亭、绿化、水电安装。(包含:电气、给排水、园林绿化工程等)。
2.3项目投资登录即可免费查看.84元。
2.4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相关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招标期间的补遗资料等所示全部内容。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须具备建筑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或在建建设项目的主体结构已经完工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对该项目感兴趣的单位,请于2018年12月7日10时00分至2018年12月11日17时00分,在西安普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报名应提交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复印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 12 月 14 日14:00,地点:贵阳市观山湖区富力中心a6栋15号。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清镇市公安消防大队招标代理机构:西安普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清镇市地 址:贵阳市观山湖区富力中心a6栋15号
联 系 人:郑工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电 话:0851-84123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