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成交项目 > 萧县政务中心食堂委托经营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萧县政务中心食堂委托经营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XXQT2020008
二、项目名称:萧县政务中心食堂委托经营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苏州恰怡怩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郑州湘鄂情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金枫南路1258号C幢3107室、郑州市郑东新区农业东路东康宁街北24幢1单元1-2层110号
中标(成交)金额:/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萧县政务中心食堂委托经营项目
服务范围:萧县政务中心食堂位于萧县政务中心主楼西楼四层、五层,食堂每层建筑面积约为1176平方米,包含大厅、大包厢1间、小包厢5间。大厅面积约443平方米,大包厢面积约为65.1平方米,小包厢面积约为31平方米;服务对象为县政府各单位机关工作人员,可持卡就餐人数约1300人。食堂采用委托经营模式。中标人负责食堂经营,自负盈亏,并确保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服务时间:详见附件
服务标准:详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守劲、周志臻、陈立国、马文侠、王琪琪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代理协议执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山东中天建华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萧县瑞祥小区,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萧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萧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地    址: 萧县龙城镇大同街108号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山东中天建华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萧县瑞祥小区19栋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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