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招标项目 > 滨湖新区横一路特勤消防站与执法业务用房综合项目监理2020-12-29

滨湖新区横一路特勤消防站与执法业务用房综合项目监理2020-12-29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滨湖新区横一路特勤消防站与执法业务用房综合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滨湖新区横一路特勤消防站与执法业务用房综合项目已由衡水滨湖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衡滨审招标核字【2019】02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衡水市滨湖新区消防救援大队,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统筹安排,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衡水市滨湖新区消防救援大队。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滨湖新区横一路特勤消防站与执法业务用房综合项目监理
2.2建设地址: 衡水滨湖新区横一路以南,纵一路以东
2.3建设规模及建筑内容:建设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20.3亩,总建筑面积7000㎡,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特勤消防站、执法业务用房、室外训练场、门卫、道路及绿化等。其中特勤消防站建筑面积约5565㎡(含6层训练塔),执法业务用房建筑面积约1400㎡,门卫建筑面积约35㎡,室外训练场占地2350㎡、道路2400㎡、绿地2700㎡等。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工程监理不分标段。
2.5招标范围:按要求完成滨湖新区横一路特勤消防站与执法业务用房综合项目全部内容的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等监理工作。
2.6监理服务期限: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及保修阶段等全过程结束之日止。
2.7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省、市要求合格标准。
2.8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3.2提供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为2019年成立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证明材料: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3.3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信用中国”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2月30日09时00分至2021年01月03日17时 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等资料,同时在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报名。潜在投标人如未从“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01月20日9时00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或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 ,招标人不予受理。
5.2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为:2021年01月20日9时30分。
5.3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4线下开标地点: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四开标室(因疫情原因所有潜在投标单位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开标现场参加现场开标活动,潜在投标人须自行做好远程投标、解密等投标工作)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衡水市滨湖新区消防救援大队    
地    址:衡水市红旗大街3369号三号楼消防大队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石家庄德盛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长安区和平东路336-2号时代方舟A-1-701号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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