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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高栏港区社会保障和公共事业局2021年度我区南水中心小学等10所学校派遣校医的机构招标(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珠海高栏港区社会保障和公共事业局2021年度我区南水中心小学等10所学校派遣校医的机构招标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珠海市吉大石花东路83号29栋202-204房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 年 01 月 20 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400-202011-GL100121-0008
项目名称:珠海高栏港区社会保障和公共事业局2021年度我区南水中心小学等10所学校派遣校医的机构招标
预算金额:1,160,000
最高限价(如有):10800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珠海高栏港区社会保障和公共事业局2021年度我区南水中心小学等10所学校派遣校医的机构招标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①技术需求:珠海高栏港经济区南水中心小学、珠海市平沙镇连湾小学、珠海市平沙镇北水小学、珠海市平沙镇大海环小学、珠海市平沙镇南新小学、珠海市平沙镇第一中学、珠海市平沙镇第二中学、珠海市平沙镇华丰小学、珠海高栏港区金洲小学、珠海高栏港区李兆南纪念小学等10所学校校医派遣服务,详见用户需求书。
②市网采购计划编号:P-20201125-005225 
③招标编号:MZCD-2011-204(自编)
④服务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⑤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⑥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及服务。
⑦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所投全部采购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⑧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4、其他:①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 ②监管部门: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财金事务局政府采购监管办公室,联系电话:0756-7718312/7718582。
合同履行期限:除珠海高栏港区金洲小学、珠海高栏港区李兆南纪念小学服务期为10个月外,其余8所学校的服务期为2021年2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共11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2)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中须包含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①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以上内容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②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参加投标的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③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声明函》,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便核查);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方提交最近三个月的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凭证,以便核查);
⑤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声明函》,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便核查);
⑥供应商近三年以来(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声明函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⑦提供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⑧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资格声明函》);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响应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资格声明函》);
(4)信用信息:①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记录名单内,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②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未查询到投标人近三年具有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相关记录。(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年 12 月 31 日至 2021 年 01 月 08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石花东路83号海湾花园牌楼29栋二楼)
方式:现场或邮件(详见公告“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元):3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 年 01 月 20 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国际科技大厦十二楼八号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以上内容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2、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①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②如是供应商的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已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
4、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获取或邮件获取(现场购买只接受现金支付;邮件获取方式:在公告附件处下载并填写《投标登记表》,连同购买招标文件的证明文件及转账凭证全套资料彩色扫描版发送至电子邮箱:zbb012@zgzhmz.com,资料审核通过且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收到标书款即登记成功。
购买标书汇款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珠海海湾支行。
户    名: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44001640048053001460。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栏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保障和公共事业局
   地址:珠海高栏港经济区榕树湾高栏港大厦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珠海市吉大石花东路83号29栋202-204房
   联系方式:0756-32631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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