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嵊州小吃”推广宣传服务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嵊州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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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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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嵊州市商务局
项目名称: 嵊州市商务局关于“嵊州小吃”推广宣传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项名称: 嵊州市商务局关于“嵊州小吃”推广宣传服务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单位: 项
简要规格描述: “嵊州小吃”宣传推广
备注: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嵊州市商务局为了对“嵊州小吃”做宣传推广,北京新华每日广告公司为《新华每日电讯》社的直属公司,《新华每日电讯》社在国内影响力大,社会效益高,是高品味的国家级大报,《新华每日电讯》社的权威性、覆盖面和每天转载率在国内具领先优势,位居全国同行业前列。与《新华每日电讯》社合作,有利于我市宣传“嵊州小吃”工作朝着纵深发展。 综上,本项目采购符合《浙江省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第五款内容,特此申请!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北京新华每日广告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57号
三、公示期限
2020年12月30日至2021年01月07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嵊州市商务局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 真:/
地 址:嵊州市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嵊州市采购监管
联 系 人:张晏忠
监管部门电话:0575-81397906
传 真:/
地 址: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三江街道国资综合大楼1004室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singleSource202012548931936
附件信息:
论证意见.pdf
1.0 M
采购人: 嵊州市商务局
项目名称: 嵊州市商务局关于“嵊州小吃”推广宣传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项名称: 嵊州市商务局关于“嵊州小吃”推广宣传服务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单位: 项
简要规格描述: “嵊州小吃”宣传推广
备注: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嵊州市商务局为了对“嵊州小吃”做宣传推广,北京新华每日广告公司为《新华每日电讯》社的直属公司,《新华每日电讯》社在国内影响力大,社会效益高,是高品味的国家级大报,《新华每日电讯》社的权威性、覆盖面和每天转载率在国内具领先优势,位居全国同行业前列。与《新华每日电讯》社合作,有利于我市宣传“嵊州小吃”工作朝着纵深发展。 综上,本项目采购符合《浙江省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第五款内容,特此申请!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北京新华每日广告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57号
三、公示期限
2020年12月30日至2021年01月07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嵊州市商务局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 真:/
地 址:嵊州市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嵊州市采购监管
联 系 人:张晏忠
监管部门电话:0575-81397906
传 真:/
地 址: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三江街道国资综合大楼1004室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singleSource202012548931936
附件信息:
论证意见.pdf
1.0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