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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冯商业广场场地浇筑工程双冯商业用房场地浇筑工程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招标公告
 双冯商业广场场地浇筑工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双冯商业广场场地浇筑工程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宁市海昌街道双冯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位于海宁市海昌街道。
2.2招标范围:本工程为双冯商业用房场地浇筑工程;混凝土道路浇筑面积约2792.58m2,DN400玻璃钢夹砂管雨水管道敷设162.6m,DN400玻璃钢夹砂管污水管敷设130m,0.8m高C30混凝土围墙152.6m,围墙预埋自来水管及电缆管预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3本工程投资概算:约90万元,计划工期:50日历天。本项目不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根据海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海公管办【2020】5号文件“关于公布《2020年度海宁市小型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预选承包商名录》的通知”规定,投标人须为海宁市小型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预选承包商名录(市政公用工程)中的入围单位。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不进行现场投标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0年12月30日至2021年01月08 日上午09时30分,登陆“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通过“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上投标平台”自主投标登记。(未领取CA锁的单位,请参照《关于办理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CA专用锁)的通知》,到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办理)。
4.2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通过“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上投标平台”在登记后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对应栏目将投标文件上传完毕。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jhnztb.com/和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pubservice.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宁市海昌街道双冯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宁市海昌街道双冯二里202号        地  址:经编园区和谐新村商务楼1513室
邮    编:314400                              邮    编:31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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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 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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