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招标项目 > 长春高新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内10KV架空线排迁施工(二次)

长春高新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内10KV架空线排迁施工(二次)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长春高新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内10KV架空线排迁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 长春高新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内10KV架空线排迁施工(二次),已获得有关部门批准。项目业主(招标人)为长春高新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长春高新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内10KV架空线排迁施工(二次) 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划分:划分 1 个标段;
长春高新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内10KV架空线排迁施工
1标段招标项目编号:JTJT-2020-JKXPQSG-001
2.2 项目地点: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
2.3 招标内容:
长春高新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内10KV架空线排迁施工
1、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冷链物流产业园建设项目2、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医疗器械产业园项目3、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智慧医疗创新产业基地项目4、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数字经济产业园5、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国际文教科技产业园工程6、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光电子信息产业园区项目。;
2.4计划工期:详见合同。
2.5招标范围:建设项目内10KV架空线排迁施工(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四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2017.2018.2019年)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4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17.2018.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具有2019年依法缴纳税收和2019年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3.9不接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3.10本次招标要求外埠入吉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文件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备案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当前正值新冠肺炎防疫防控的关键时期,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本项目采用直播方式开标,网上邮件方式获取、购买招标文件,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1月04日至2021年01月08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获取材料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1565077399@qq.com邮箱获取并购买招标文件。
潜在投标人需将获取材料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1565077399@qq.com邮箱并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对收到投标人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确认后,对投标人资料有不完整性的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等(投标人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等内容,逾期不再受理),对报名成功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领取并购买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报名成功的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后,将“领取并购买文件登记表”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及文件费支付凭证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方可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纸质版“领取并购买文件登记表”和加盖公章的获取材料尽快邮寄至代理机构。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提供以下材料扫描件加盖公章:
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或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供应商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可在“吉林省建设工程安管人员管理系统”中查询的提供网络截图加盖公章,并提供合法有效的查询途径,外省未实行电子查询系统的应提供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外埠入吉企业相关备案材料。
4.2 招标文件售价每本10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1月25日09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洋浦大街凯利中心10楼开标2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保证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高新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长德新区长德大街1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恒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1244号吉林省科技厅科研园计算机1号楼311室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邮箱:1565077399@qq.com
 
8.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130400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  话:0431-81188058
最新招投标信息
招投标攻略
热门标签
剑鱼标讯APP下载
APP下载地址二维码
扫码下载剑鱼标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