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南站及桃园地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黄海大街(嵩山路-桃园路段)岩石清运工程招标公告
微信分享
关注项目
标讯收藏
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立即查看
|
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锦州市南站及桃园地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黄海大街(嵩山路-桃园路段)岩石清运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 锦州市南站及桃园地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黄海大街(嵩山路-桃园路段)岩石清运工程 ) 招标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 ) 获取 招标 文件,并于 2021 年 01 月 28 日 14 点 00 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 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LNTY-ZB01-2021-003
项目名称: 锦州市南站及桃园地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黄海大街(嵩山路-桃园路段)岩石清运工程
预算金额: 300 . 05万 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 300 . 05万 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黄海大街(嵩山路-桃园路段)岩石清运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①投标单位须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且在人员、资金等方面有相应的能力;②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需具备建造师贰级(含)以上注册证书( 市政公用工程 )、建造师安全考核合格证,无在建工程,无处罚期内的不良记录。③报名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纳税缴款凭证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④ 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1 年 01 月 07 日 至 2021 年 01 月 13 日 ,每天上午 08:30 至 11:00 ,下午 13:00 至 16: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0元(人民币)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1 年 01 月 28 日 14 点 00 分 (北京时间)
地点: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的具体操作,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首页--帮助中心--下载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链接:http:// ggzy.jz.gov.cn)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锦州松山新区(锦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 址: 锦州市松山新区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天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锦州市古塔区饶阳里90号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邮箱地址: 3026382214@qq.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铁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天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21050167060 20000 025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辽宁天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月6日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