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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崇明区公益林抚育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子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2020年崇明区公益林抚育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2)施工现场项目管理机构拟派人员配备要求8人:需包含园林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园林专业高级职称)、施工员、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取样员)各1名,安全员2名。 3)项目负责人具备《园林绿化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6)投标人若为福利企业,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企业产品和服务的通知》(沪财库〔2009〕19号)的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福利企业的产品和服务。(福利企业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认定,并获得福利企业证书的企业。);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0年崇明区公益林抚育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20210104-0065(代理机构内部编号:ZFCG-20070)
3、预算编号:20-20-803193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2020年崇明区公益林抚育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5、交付地址:采购人指定地点。
6、交付日期:150日历天。
7、采购预算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国库资金: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自筹资金: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功能。
9、最高限价:人民币4588.84万元
10、合同履行期限:150日历天
11、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12、电话:021-55887787
13、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21-01-04 18:3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01-11 18:3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old.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上传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代表身份证;(3)施工现场项目管理机构拟派人员配备情况、项目负责人《园林绿化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1-01-04 18:30:00至2021-01-11 18:3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方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供应商如需纸质采购文件可自行打印,也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凡报名材料上传成功后,报名供应商应及时致电审核报名材料。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21-01-25 13: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21-01-25 13:3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old.zfcg.sh.gov.cn
2、开标地点: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翠竹路1501号行政服务中心4楼。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届时,请投标人委派代表参加,携带按招标文件规定密封包装纸质投标文件、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网卡、投标所用的数字CA证书、网上投标签收回执(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注:开标时,投标人若违反沪财采〔2012〕22号文第十七、十八、十九条的规定,其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投标供应商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供应商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培训平台”和“联系我们”等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林业站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子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崇明县城桥镇寒山寺路166号地址:虹口区曲阳路800号1805室
    邮编:202150邮编:200437
    联系人:宋德裕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真:/传真:021-55887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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