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阳县2020年度新型经营主体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标段编号:2020GYGJ0067-1)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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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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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2020GYGJ0067
二、项目名称:
涡阳县2020年度新型经营主体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合肥市瑶海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瑶海区五州商城D区2幢211、225、226、227、228室
中标(成交)金额:柒拾万零陆仟壹佰柒拾贰元叁角伍分(¥登录即可免费查看.35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名单:
丁红艺、蔡维强、吴琼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详见谈判文件,代理服务费:7062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方式、招标(谈判、磋商、询价)公告发布日期、
开标日期、资格能力条件、业绩、信誉、投标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
1.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2.公告发布期限:2020年 12 月 30 日
3.开标日期:2021年 1 月7日
4. 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5.业绩:无
6.信誉(荣誉获奖):无
7. 投标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详见附件
(二)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以及提出质疑的条
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至2021年1月19日止),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地点、联系电话见本公告第九条)提出质疑。
2.提出质疑的条件
供应商认为本项目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
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等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
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不予受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
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
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
(四)投诉受理部门
涡阳县发改委公管股办公室:联系电话:0558-7210177。
(五)中标(成交)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时,请提供下列材
料:
1.单位给经办人员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2.电子版综合治税信息表格,下载地址:http://ggzy.bozhou.gov.cn
综合治税信息填报表格式_采购类.xls。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涡阳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
地 址:安徽省亳州市涡阳县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涡阳县雉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涡阳县市民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十、附件 (另行制作附件文件)高标准农田建设12.30.doc附件.docx
一、项目编号:
2020GYGJ0067
二、项目名称:
涡阳县2020年度新型经营主体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合肥市瑶海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瑶海区五州商城D区2幢211、225、226、227、228室
中标(成交)金额:柒拾万零陆仟壹佰柒拾贰元叁角伍分(¥登录即可免费查看.35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涡阳县2020年度新型经营主体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 施工范围:涡阳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工期:45日历天 项目经理:朱玉霞 执业证书信息:水利水电工程建造师注册证书 证书编号:00801952 企业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五、评审专家名单:
丁红艺、蔡维强、吴琼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详见谈判文件,代理服务费:7062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方式、招标(谈判、磋商、询价)公告发布日期、
开标日期、资格能力条件、业绩、信誉、投标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
1.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2.公告发布期限:2020年 12 月 30 日
3.开标日期:2021年 1 月7日
4. 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5.业绩:无
6.信誉(荣誉获奖):无
7. 投标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详见附件
(二)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以及提出质疑的条
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至2021年1月19日止),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地点、联系电话见本公告第九条)提出质疑。
2.提出质疑的条件
供应商认为本项目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
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等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
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不予受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
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
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
(四)投诉受理部门
涡阳县发改委公管股办公室:联系电话:0558-7210177。
(五)中标(成交)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时,请提供下列材
料:
1.单位给经办人员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2.电子版综合治税信息表格,下载地址:http://ggzy.bozhou.gov.cn
综合治税信息填报表格式_采购类.xls。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涡阳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
地 址:安徽省亳州市涡阳县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涡阳县雉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涡阳县市民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十、附件 (另行制作附件文件)高标准农田建设12.30.doc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