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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河区智慧化党群综合服务平台更正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0-210103-0074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沈河区智慧化党群综合服务平台
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12月2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递交方式变更: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投供应商无须到达开标现场)及邮寄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邮寄接收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先农坛路13号沈河政务服务中心四楼沈河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开标室;
邮寄接收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王项东18804014400;
注:在邮寄外包装上注明项目编号、名称、供应商名称及联系电话。
更正日期:2021年01月08日 13时53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纸质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2、供应商通过在线下载获取文件及投标报名后,须在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前向指定邮箱shczswzxk2021@163.com发送邮件,邮件应包含以下内容: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包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电话。
3、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邮寄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供应商同时准备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纸质投标(响应)文件,并按招标(采购)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如纸质版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邮递至开标现场,或者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2. 本项目组织现场考察:时 间:2020年12月31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地 点:沈河区承德路7号
联系人:李晓东
电 话:18602478266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沈河区信息和营商服务中心
地  址: 先农坛路13号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沈阳市沈河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 沈阳市沈河区先农坛路13号(沈阳市沈河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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